內容整理至 2026-10-20,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
[!note] 本篇為國稅局講義或特定年度整理,部分金額為當年度數字;各年度最新金額見 稅務事實清單。
本文件為 SmartTaxer 發票掃描辨識系統的分類知識庫,涵蓋台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所定之所有發票種類、格式代號、視覺特徵,以及非發票類憑證的整理。
一、法源依據
-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民國113年12月12日修正)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
-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
-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 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
二、統一發票五大種類(第7條)
自110年(2021年)1月1日起,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停止適用後,統一發票正式分為五大類:
1. 三聯式統一發票
| 項目 |
說明 |
| 適用場景 |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B2B) |
| 稅額計算 |
依一般稅額計算(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 |
| 聯式結構 |
第一聯:存根聯(開立人保存);第二聯:扣抵聯(買受人申報扣抵用);第三聯:收執聯(買受人記帳用) |
| 金額表示 |
未稅金額,稅額另計(5%) |
| 買方統編 |
必填 |
| 賣方統編 |
必填(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
| 品名明細 |
必填(品名、數量、單價、金額) |
2. 二聯式統一發票
| 項目 |
說明 |
| 適用場景 |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非營業人(B2C) |
| 稅額計算 |
依一般稅額計算 |
| 聯式結構 |
第一聯:存根聯(開立人保存);第二聯:收執聯(買受人收執) |
| 金額表示 |
含稅金額(以定價開立) |
| 買方統編 |
通常免填(買受人要求時應記載) |
| 賣方統編 |
必填(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
| 品名明細 |
必填(品名、數量、單價、金額) |
3. 特種統一發票
| 項目 |
說明 |
| 適用場景 |
依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二節(特種稅額計算)之營業人 |
| 適用行業 |
金融業(銀行、保險、信託、證券、期貨、票券、典當);特種飲食業(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酒家、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 |
| 稅率 |
金融業 2%(再保費 1%);夜總會等 15%;酒家等 25% |
| 聯式結構 |
第一聯:存根聯;第二聯:收執聯 |
| 特點 |
不分 B2B/B2C,依特種稅額計算,不得扣抵進項稅額 |
4. 收銀機統一發票
| 項目 |
說明 |
| 適用場景 |
以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 |
| 管理依據 |
依「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辦理 |
| 分類 |
可分為二聯式收銀機發票、三聯式收銀機發票 |
| 特點 |
由政府印製或經核准自行印製;由收銀機列印;格式較制式 |
| 現況 |
仍在使用中,但逐步被電子發票取代 |
5. 電子發票
| 項目 |
說明 |
| 定義 |
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 |
| 檔案結構 |
存根檔(開立人保存);收執檔(交付買受人);存證檔(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
| 適用場景 |
B2B 及 B2C 皆可 |
| 特點 |
為政府主推方向;可搭配載具無紙化;開立後須上傳至平台存證 |
三、已停用的發票種類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 項目 |
說明 |
| 原使用方式 |
由總公司透過電腦套裝軟體/進銷存系統,套表至點陣式列表機列印 |
| 停用原因 |
配合節能減碳及電子發票政策推動 |
| 視覺特徵 |
連續報表紙列印、有撕邊孔洞、點陣印刷字體 |
| 格式代號 |
進項21(與三聯式合併)、銷項31(與三聯式合併) |
| 注意 |
SmartTaxer 仍可能遇到 110 年前開立的舊發票,需能辨識 |
四、發票開立方式(依媒介分類)
| 開立方式 |
說明 |
對應種類 |
現況 |
| 手開式 |
人工填寫於紙本發票 |
二聯式、三聯式 |
仍在使用(小型營業人常用) |
| 收銀機 |
由收銀機自動列印 |
收銀機統一發票(二聯/三聯) |
仍在使用,逐步轉電子發票 |
| 電子計算機 |
由電腦系統套表列印 |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
已停用(110年起) |
| 電子發票 |
以電子方式開立並上傳平台 |
電子發票 |
政府主推,為趨勢主流 |
五、格式代號完整對照表(營業稅申報用)
進項憑證格式代號
| 格式代號 |
名稱 |
對應發票類型 |
說明 |
| 21 |
進項三聯式統一發票(含已停用之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
手開三聯式、電子計算機三聯式 |
標準 B2B 進項憑證 |
| 22 |
進項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載有稅額之其他憑證 |
二聯式收銀機發票、其他載有稅額憑證 |
含車票等載有稅額之憑證 |
| 23 |
三聯式/電子計算機/三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之折讓單 |
折讓證明單 |
對應 21 及 25 之折讓 |
| 24 |
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及載有稅額其他憑證之折讓單 |
折讓證明單 |
對應 22 之折讓 |
| 25 |
進項三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一般稅額計算之電子發票、公用事業憑證 |
三聯式收銀機發票、電子發票、水電費等 |
目前最常見的電子發票進項代號 |
| 26 |
每張稅額500元以下之進項三聯式/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彙總) |
小額三聯式發票 |
月底彙總登錄 |
| 27 |
每張稅額500元以下之進項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其他憑證(彙總) |
小額二聯式/其他憑證 |
月底彙總登錄 |
| 28 |
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 |
進口貨物 |
進口營業稅扣抵 |
| 29 |
海關退還溢繳營業稅申報單 |
進口退稅 |
海關退稅 |
銷項憑證格式代號
| 格式代號 |
名稱 |
對應發票類型 |
| 31 |
銷項三聯式統一發票(含已停用之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
手開三聯式 |
| 32 |
銷項二聯式統一發票、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 |
手開二聯式、二聯式收銀機 |
| 33 |
三聯式/電子計算機/三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之折讓單 |
對應 31 及 35 之折讓 |
| 34 |
二聯式/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及免用統一發票之折讓單 |
對應 32 及 36 之折讓 |
| 35 |
銷項三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一般稅額計算之電子發票 |
目前最常見的電子發票銷項代號 |
| 36 |
銷項免用統一發票 |
免開發票之銷售 |
| 37 |
特種稅額之銷項憑證(含特種稅額計算之電子發票) |
特種統一發票 |
| 38 |
特種稅額之銷貨退回或折讓單 |
特種發票之折讓 |
六、發票上的統編記載規則
賣方統編(開立人統編)
所有統一發票都必須載明賣方資訊,包括:
- 營業人名稱
- 統一編號
- 營業地址
- 通常以「統一發票專用章」呈現(電子發票可改用條列式列印)
買方統編(買受人統編)
| 發票類型 |
買方統編 |
說明 |
| 三聯式統一發票 |
必填 |
第9條第1款明定 |
| 二聯式統一發票(一般) |
免填 |
第9條第3款,買受人要求時應記載 |
| 二聯式統一發票(製造業/進口貿易業開立) |
應填買受人名稱+地址或身分證字號 |
第9條第2款 |
| 電子發票(B2B) |
必填 |
買受人為營業人時 |
| 電子發票(B2C) |
通常免填 |
買受人要求記載統編時應記載 |
| 收銀機統一發票(二聯式) |
免填 |
同二聯式規則 |
| 收銀機統一發票(三聯式) |
必填 |
同三聯式規則 |
| 特種統一發票 |
視情況 |
無強制要求 |
七、品名明細記載規則
法定應記載事項(第9條)
統一發票應載明:字軌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
各類型發票的品名明細實務
| 發票類型 |
品名明細 |
實務說明 |
| 手開三聯式 |
詳細品名 |
手寫,通常有完整品名、數量、單價 |
| 手開二聯式 |
詳細品名 |
手寫,通常有完整品名、數量、單價 |
| 收銀機統一發票 |
通常有品名 |
機器列印,可能以分類號碼代替品名(需報備) |
|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已停用) |
詳細品名 |
電腦列印,品名明細完整 |
| 電子發票(B2C 感熱紙) |
證明聯通常無明細 |
品名在 QR Code 內,可查詢;消費者可要求列印明細 |
| 電子發票(B2B A4) |
詳細品名 |
品名明細直接列印在證明聯上,不裁切 |
| 電子發票(載具) |
無紙本 |
品名儲存在雲端平台 |
重要提示:營業人以分類號碼代替品名者,應先將對照表報請主管稽徵機關備查。
八、視覺辨識指南(SmartTaxer 掃描辨識用)
8.1 手開式二聯式統一發票
視覺特徵:
- 紙張:政府統一印製的紙本複寫聯式,有背碳
- 尺寸:約 A5 大小
- 顏色:通常為淡藍/淡綠色底,有「統一發票」標題
- 標記:右上角有「二聯式」字樣
- 欄位:字軌號碼(如 AB-12345678)、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合計
- 金額:含稅總價(以定價開立)
- 印章:賣方統一發票專用章
- 手寫字跡:金額欄可能使用國字大寫數字(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零)
- 無買方統編欄位(或留空)
8.2 手開式三聯式統一發票
視覺特徵:
- 紙張:政府統一印製的紙本三聯複寫,較厚
- 尺寸:約 A5 大小
- 顏色:與二聯式不同色系,有「統一發票」標題
- 標記:右上角有「三聯式」字樣
- 欄位:字軌號碼、日期、買受人名稱、買受人統編、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稅額、總計
- 金額:未稅金額 + 稅額 = 總計
- 印章:賣方統一發票專用章
- 特色:有「扣抵聯」「收執聯」等聯別標示
- 買方統編:必填
8.3 收銀機統一發票
視覺特徵:
- 紙張:較窄的捲式紙(感熱紙或色帶列印)
- 尺寸:寬度約 5.7-7.6cm,長度不定
- 列印方式:收銀機自動列印
- 標題:「統一發票」+「收銀機」字樣
- 欄位:字軌號碼、日期、品名/商品代碼、金額、合計
- 特色:有連續性號碼、可能有商店 Logo
- 分二聯式(B2C)和三聯式(B2B)
8.4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已停用,但可能遇到舊發票)
視覺特徵:
- 紙張:連續報表紙(兩側有撕邊孔洞/拖曳孔)
- 列印方式:點陣式列表機列印(字體有明顯點陣感)
- 尺寸:通常為寬紙橫式
- 標題:「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 欄位:完整品名明細、數量、單價、金額
- 特色:有系統化的表格線、字軌號碼、商店資訊
- 可能有多頁連續列印
- 拖曳孔洞是最顯著的視覺辨識特徵
8.5 電子發票證明聯(B2C 感熱紙格式,格式一)
視覺特徵:
- 紙張:感熱紙卷
- 尺寸:寬 5.7cm (+-3%),長 9cm(證明聯部分)
- 標題:「電子發票證明聯」
- 第一行:發票期別(如「114年01-02月」)
- 第二行:「電子發票證明聯」標題
- 第三行:字軌號碼(如 AB-12345678)
- 日期行:交易日期(西元年-月-日)+ 隨機碼(4碼)
- 金額行:顯示總計金額
- 賣方資訊:賣方統編(8碼)
- 買方統編:通常空白;若買受人要求打統編則顯示
- QR Code:左右兩個並列,各 1.5cm x 1.5cm 以上
- 左 QR Code:字軌號碼、日期、隨機碼、銷售額、總計、買賣方統編、加密驗證
- 右 QR Code:品名、數量、單價等明細
- 一維條碼:位於 QR Code 下方
- 品名明細:B2C 時通常裁切掉(不列印在證明聯上)
- 背面:有領獎收據欄位或提示
關鍵辨識點:5.7cm 寬感熱紙 + 雙 QR Code + 「電子發票證明聯」標題
8.6 電子發票證明聯(B2B A4格式,格式二)
視覺特徵:
- 紙張:A4 紙
- 尺寸:寬 21cm (+-3%),長 29.7cm (+-3%)
- 標題:「電子發票證明聯」
- 欄位:
- 電子發票證明聯標題
- 交易日期(西元年-月-日)
- 字軌號碼
- 買方名稱、統一編號、地址
- 賣方名稱、統一編號、地址(或統一發票專用章)
- 格式代號(25 或 35)
- 品名明細表格:品名、數量、單價、金額
- 銷售額合計、課稅別、稅額、總計
- 品名明細:直接列印在證明聯上(不裁切)
- 買方統編:必填
- 賣方統編:必填
關鍵辨識點:A4 大小 + 完整表格式 + 「電子發票證明聯」標題 + 有買賣方完整資訊
8.7 電子發票(B2B 感熱紙不裁切格式)
視覺特徵:
- 紙張:感熱紙卷
- 尺寸:寬 5.7cm,長度較 B2C 長(因含明細)
- 與 B2C 格式相同的頭部(證明聯部分)
- 但 QR Code 以下接續列印品名明細,不裁切
- 買方統編:已填入
- 品名明細:完整列印
關鍵辨識點:5.7cm 寬感熱紙 + 雙 QR Code + 有品名明細 + 有買方統編
九、非統一發票之稅務憑證
9.1 可扣抵進項稅額之非發票憑證
| 憑證類型 |
格式代號 |
說明 |
| 載有稅額之其他憑證 |
22 |
如火車票、高鐵票、客運票等(票面載有稅額且有營業人統編) |
| 公用事業憑證 |
25(子代號 25G) |
水費、電費、瓦斯費、電信費之繳費憑證/統一發票(2016年起開立統一發票) |
| 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 |
28 |
進口貨物時,海關代徵之營業稅繳納證明(14位文數字編號) |
| 海關退還溢繳營業稅申報單 |
29 |
進口退稅時之申報單 |
9.2 折讓證明單
| 憑證類型 |
格式代號 |
說明 |
|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三聯式/電子發票對應) |
23 |
對應格式 21 及 25 之退回折讓 |
|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二聯式/其他憑證對應) |
24 |
對應格式 22 之退回折讓 |
| 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三聯式/電子發票對應) |
33 |
對應格式 31 及 35 之退回折讓 |
| 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二聯式/免用發票對應) |
34 |
對應格式 32 及 36 之退回折讓 |
| 特種稅額折讓單 |
38 |
對應格式 37 之退回折讓 |
折讓單格式:
- 正式名稱:「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 四聯式:一二聯交賣方,三四聯交買方
- 必要欄位:原發票字軌號碼、日期、退出/折讓原因、金額、買賣方資訊及發票章
- 買方必須蓋發票章方為有效;若買方為個人則需回收原發票
9.3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 項目 |
說明 |
| 適用對象 |
小規模營業人(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元),經國稅局核准免用統一發票 |
| 格式 |
無統一規定格式 |
| 必要資訊 |
商號名稱、統一編號、交易日期、品名、金額 |
| 印章 |
應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非一般發票章) |
| 稅務處理 |
對買方而言不能扣抵進項稅額(因無營業稅額) |
| 銷項代號 |
36(銷項免用統一發票) |
9.4 其他常見憑證類型
| 憑證類型 |
性質 |
可否扣抵 |
說明 |
| 普通收據 |
非稅務憑證 |
不可扣抵營業稅 |
一般商家出具的收款證明 |
| 政府規費收據 |
規費繳納證明 |
不可扣抵 |
政府機關收取之行政規費 |
| 進口報單(報關單) |
海關文件 |
配合28號使用 |
進口貨物的報關憑證 |
| 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
扣繳憑證 |
不適用營業稅 |
所得稅扣繳用途 |
| 存出保證金收據 |
保證金證明 |
不適用 |
押金性質 |
| 勞務報酬單/執行業務收據 |
個人勞務 |
不可扣抵 |
個人提供勞務之收據 |
十、SmartTaxer 辨識分類決策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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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電子發票證明聯」標題?
│ ├── 是 → 電子發票
│ │ ├── 寬度 ~5.7cm + 雙 QR Code?
│ │ │ ├── 有買方統編 + 品名明細不裁切 → B2B 電子發票(格式一,感熱紙)
│ │ │ └── 無買方統編 + 明細裁切/無明細 → B2C 電子發票(格式一,感熱紙)
│ │ └── A4 大小 + 表格式?
│ │ └── B2B 電子發票(格式二,A4)
│ │
├── 有「統一發票」標題 + 紙本複寫格式?
│ ├── 有「三聯式」標記?
│ │ └── 手開三聯式統一發票
│ ├── 有「二聯式」標記?
│ │ └── 手開二聯式統一發票
│ └── 無明確標記 → 需進一步判斷聯式
│
├── 有兩側拖曳孔洞 + 點陣字體?
│ └──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已停用,舊發票)
│
├── 窄幅捲式紙 + 收銀機列印?
│ ├── 有「收銀機」字樣 → 收銀機統一發票
│ └── 無「收銀機」字樣但有字軌號碼 → 可能為收銀機發票或電子發票
│
├── 有「折讓證明單」標題?
│ └── 折讓單(判斷對應的格式代號 23/24/33/34/38)
│
├── 有「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
│ └── 海關代徵憑證(格式代號 28)
│
├── 有「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
│ └──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格式代號 36)
│
├── 有水/電/瓦斯/電信公司標記 + 稅額?
│ └── 公用事業憑證(格式代號 25G)
│
└── 以上皆非
└── 非統一發票憑證(普通收據、規費收據等)
十一、關鍵對照速查表
發票種類 vs 格式代號 vs 視覺特徵
| 發票種類 |
進項代號 |
銷項代號 |
主要視覺特徵 |
| 手開三聯式 |
21 |
31 |
A5 紙本複寫、三聯式標記、手寫、未稅金額 |
| 手開二聯式 |
— |
32 |
A5 紙本複寫、二聯式標記、手寫、含稅金額 |
| 電子計算機(停用) |
21 |
31 |
連續報表紙、拖曳孔、點陣字體 |
| 二聯式收銀機 |
22 |
32 |
窄幅捲紙、收銀機列印、含稅 |
| 三聯式收銀機 |
25 |
35 |
窄幅捲紙、收銀機列印、有扣抵聯 |
| 電子發票(B2C 感熱紙) |
25 |
35 |
5.7cm 感熱紙、雙 QR Code、無/少明細 |
| 電子發票(B2B A4) |
25 |
35 |
A4 紙、完整表格、買賣方完整資訊 |
| 電子發票(B2B 感熱紙) |
25 |
35 |
5.7cm 感熱紙、雙 QR Code、有明細不裁切 |
| 特種統一發票 |
— |
37 |
特定行業(金融/特種飲食) |
| 折讓單 |
23/24 |
33/34/38 |
四聯式、「折讓證明單」標題 |
|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
— |
36 |
無固定格式、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 |
| 公用事業憑證 |
25(G) |
— |
水電瓦斯電信帳單、載有稅額 |
| 海關代徵繳納證 |
28 |
— |
海關文件、14位編號 |
十二、補充說明
12.1 雲端發票(載具歸戶)
消費者使用手機條碼、信用卡、悠遊卡等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時,發票資訊儲存於雲端,不列印紙本。此類發票不會有掃描影像,但 SmartTaxer 可能需要從 API 取得資料。
12.2 字軌號碼規則
- 格式:2碼英文字母 + 8碼數字(如 AB-12345678)
- 每兩個月換一期(1-2月、3-4月...)
- 是發票的唯一識別碼,也是兌獎依據
12.3 課稅別標示
發票應區分以下課稅別分別開立:
- 應稅:一般 5% 營業稅
- 零稅率:外銷貨物等適用 0% 稅率
- 免稅:依法免徵營業稅之項目
12.4 金額計算差異
| 類型 |
金額表示 |
計算方式 |
| 三聯式 |
未稅金額 |
銷售額 + 稅額(5%) = 總計 |
| 二聯式 |
含稅金額(定價) |
總計 / 1.05 = 銷售額;總計 - 銷售額 = 稅額 |
| 特種發票 |
含稅金額 |
依特種稅率計算 |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