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整理至 2026-10-20,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
法規概要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6 條訂定,規範管理服務人員之資格、訓練及管理維護公司之登記。最後修正:民國 112 年 12 月 11 日。
重點整理
1. 管理服務人員三大類別(第 2 條)
| 類別 | 職責 | 資格要求 |
|---|---|---|
| 事務管理人員 | 社區日常行政事務 | 國中以上學歷,講習測驗合格 |
| 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 | 防火避難設施維護 | 講習測驗合格或持相關資格證 |
| 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 設備安全維護 | 講習測驗合格或持相關資格證 |
- 各類人員均須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認可證
2. 事務管理人員資格(第 3 條)
- 國中以上畢業學歷
- 三年內未被廢止認可證
- 參加講習並測驗合格
3. 技術服務人員資格(第 4 條)
- 需具相關工程經驗或學歷
- 參加講習測驗合格,或持有相關技術資格證
4. 管理維護公司
- 需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 應置一定人數之管理服務人員
- 不得將登記證出租、出借
實務重點
管理維護公司出租出借登記證是常見違規態樣,俗稱「借牌」。許多小型社區為節省費用找無牌業者管理,由有牌公司掛名,一旦發生事故(如消防檢查不合格),掛名公司須連帶負責。
5. 認可證管理
- 認可證有效期限 4 年
- 期滿前須完成回訓始得換發
- 有重大違規者,主管機關得廢止認可證
實務重點
認可證到期前務必完成回訓,逾期即不得執業。實務上常有管理員因忘記回訓而被社區解聘後才發現證書已失效,屆時須重新參加講習測驗。
實務案例
案例:管理維護公司借牌經營遭廢止登記
情境:「安心物業管理公司」將登記證出借給未取得登記的「佳美清潔公司」,由佳美以安心名義承攬 3 個社區的管理業務。某社區發生消防設備失靈事件,消防局追查發現實際管理者為未登記業者。 處理:依第 4 條管理維護公司不得將登記證出租出借規定,主管機關認定安心物業違規。 結果:安心物業管理公司被廢止登記,佳美公司負責人依法另處罰鍰;3 個社區須緊急重新委任合法管理公司。
案例:事務管理人員認可證逾期未回訓
情境:社區總幹事劉大偉的認可證於 112 年 6 月到期,因工作繁忙未在期限前完成回訓。社區管委會在 112 年 9 月的例行會議中發現此事。 處理:認可證有效期限 4 年,期滿前須完成回訓始得換發。逾期即屬無照執業。 結果:管委會暫停劉大偉職務,劉員須重新參加講習測驗合格後方得復職;社區另聘臨時代理人處理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