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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知識庫/證券交易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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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稅條例

更新 2026-07-18法規最後修正 2025-01-02#法規#稅法#國稅#金融稅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

立法沿革與背景

立法背景

證券交易稅條例於民國 45 年制定公布,為對有價證券買賣課稅之法律。屬國稅,向出賣有價證券人按成交價格課徵。

重要修正:

  • 99 年:暫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交稅(至 115 年底)
  • 106 年:實施當沖降稅,現股當日沖銷交易稅率從千分之三降為千分之 1.5(至 116 年底)
  • 106 年:暫停徵債券 ETF 受益憑證之證交稅(至 115 年底)
  • 112 年:增訂權證避險專戶標的股票交易適用千分之一稅率(第 2-3 條)
  • 113 年底:三讀通過當沖降稅延長至 116 年底

證券交易稅是台灣股市交易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重要稅收來源。

稅率一覽

現行證券交易稅率
證券類別 稅率 備註
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千分之三(0.3%) 向賣方課徵
當沖交易(同日買賣同種同量) 千分之 1.5(0.15%) 優惠至 116 年底
ETF 受益憑證 千分之一(0.1%)
公司債 千分之一 暫停徵至 115 年底
債券 ETF 依法應課千分之一 暫停徵至 115 年底
權證避險專戶標的股票 千分之一 避險必要範圍內
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 免徵

重點條文

第 1 條(課稅範圍)

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悉依本條例課徵證券交易稅。

實務重點

政府公債免徵證交稅。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公司債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有價證券。

第 2 條(稅率)

向出賣有價證券人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課徵:

  1. 公司股票:千分之三
  2. 公司債及其他有價證券:千分之一

第 2-1 條(公司債及債券 ETF 暫停徵)

  • 公司債及金融債券:自 99 年至 115 年底暫停徵
  • 債券 ETF 受益憑證:自 106 年至 115 年底暫停徵(槓桿/反向型除外)

第 2-2 條(當沖降稅)

自 106 年起至 116 年底,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現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上櫃股票,出賣時按千分之 1.5 課徵。

實務重點

當沖降稅是散戶投資人最關心的優惠。稅率從 0.3% 降為 0.15%,減半徵收。此優惠已確定延長至 2027 年底。需透過證券商當沖交易帳戶進行。

第 2-3 條(權證避險降稅)

權證發行人避險專戶內標的股票交易,在避險必要範圍內按千分之一課徵。

第 3 條(代徵與繳納)

證券交易稅由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並於次日向國庫繳納。

代徵人應將成交明細列具清單,於次月 5 日前報告稽徵機關。

第 4 條(代徵人)

  1. 證券承銷商出賣所承銷之有價證券:承銷商
  2. 經由證券經紀商受託出賣:證券經紀商
  3. 持有人直接出讓:受讓證券人
實務重點

一般散戶透過券商買賣股票,券商即為代徵人,在交割時自動扣繳證交稅。投資人不需自行申報。

第 8 條(代徵獎勵金)

代徵人按代徵稅額給予千分之一獎金,每年上限 2,400 萬元。

第 9-1 條(罰則)

代徵人不履行代徵義務或短漏徵者,除賠繳及補徵外,另處應代徵未代徵之應納稅額 1~10 倍罰鍰。

交易成本試算

投資人交易成本一覽

賣出 100 萬元股票的稅費:

  • 證交稅:100 萬 x 0.3% = 3,000 元(當沖則 1,500 元)
  • 券商手續費(買+賣):100 萬 x 0.1425% x 2 = 2,850 元(電子下單通常打 2.8~6 折)
  • 合計約 5,850 元(未折扣)

SmartTaxer 應用場景

B2C 使用者常見問題
  • 「賣股票要繳多少稅?」→ 成交金額 x 千分之三(0.3%),當沖為千分之 1.5
  • 「買股票要繳證交稅嗎?」→ 不用,只有賣方繳
  • 「ETF 的證交稅是多少?」→ 千分之一(0.1%)
  • 「當沖降稅什麼時候到期?」→ 延長至 116 年(2027)底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為一般性說明,不構成個案稅務或法律意見;實際以財政部、國稅局、勞動部、勞保局、健保署等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