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開 KTV/健身房/酒吧/夾娃娃機店/按摩店,可以嗎?」這是我們常被問的問題。
答案通常是:可以,但很麻煩。這類行業被稱為「嫌惡行業」或「八大行業」,設立限制多、審查嚴格、鄰居可能會反對、地址選錯會直接退件。
這篇整理各縣市的完整規定,讓你在投入之前先了解要面對什麼。
一、什麼是嫌惡行業?
定義
嫌惡行業係指各縣市政府認定可能對社區安全、治安、公共利益造成影響之行業類別。此類行業於設立登記時須經額外審查程序、提供證明文件或符合距離限制。
這個詞聽起來有點負面,但它是法律用語。意思是這類行業可能造成鄰里困擾,所以政府特別管制。不是說這些行業「不好」,而是設立時要更加謹慎。
嫌惡行業的四大類型
| 類別 | 範圍 | 管制原因 |
|---|---|---|
| 八大行業 | 視聽歌唱、舞廳、舞場、酒家、酒吧、三溫暖、夜店、特種咖啡茶室 | 治安、未成年人保護 |
| 休閒健身類 | 健身房、舞蹈教室、瑜珈教室、運動中心(部分縣市列管) | 噪音、震動、消防 |
| 娛樂場所類 | 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業、夾娃娃機 | 未成年人保護、賭博疑慮 |
| 製造污染類 | 汽車板金塗裝、工廠、廢棄物處理 | 污染、噪音、異味 |
很多人沒想到健身房也可能被列管!部分縣市把健身房歸類在「嫌惡行業」,因為重訓器材會產生噪音和震動。所以開健身房前,一定要先確認當地的規定。
二、八大行業完整範疇(法定定義)
| 業別 | 定義說明 |
|---|---|
| 視聽歌唱業 | 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為主要業務者(不含自助式設備) |
| 三溫暖業 | 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者 |
| 舞場業 | 提供場所不備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者 |
| 舞廳業 | 提供場所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者 |
| 酒家業 | 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酒菜或其他飲食物者 |
| 酒吧業 | 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酒類或其他飲料者 |
| 特種咖啡茶室業 | 提供場所備有陪侍服務,供應飲料者 |
| 夜店業 | 提供酒精飲料、音樂演奏表演,配置聲光設施與舞池,主要營業時段為夜間至凌晨 |
| 飲酒店業 | 提供場所供人飲酒之營利事業 |
| 資訊休閒業 | 提供電腦及周邊設備供人遊戲、連線或資訊服務之營利事業 |
很多人把「八大行業」跟「色情行業」畫上等號,這是誤解。八大行業是指「需要特別管理的休閒娛樂業」,主要是因為營業時間長、可能有噪音、需要加強治安管理等原因。
當然,如果經營不當涉及違法,那是另一回事。但「八大行業」本身是合法的商業類型。
三、各縣市具體規範
🏙 台北市規範
台北市是全台灣對嫌惡行業管理最嚴格的縣市。如果你要在台北市經營這類行業,請務必提早做功課,確認地址符合規定。
自助選物販賣業(夾娃娃機)
依臺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第 4 條規定:
- 經營自助選物販賣事業應依法完成公司或商業登記
- 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 50 公尺以上
- 距離以各場所最近出入口作直線測量
夾娃娃機對學生有很大的吸引力,容易讓學生沉迷並花費大量零用錢。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政府規定這類店家必須與學校保持一定距離。
相關營業項目代碼:
-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備註:經營上述業別如不從事選物販賣機業務,須出具切結書聲明
台北市須強制審查之營業項目(30 項)
以下這 30 種營業項目,只要你想在台北市經營,就必須通過地址審查。很多人會問:「我只是開個小餐廳,為什麼也要審查?」因為餐飲業可能涉及油煙、噪音、消防安全等問題,所以也在管制範圍內。
| 序號 | 代碼 | 業別名稱 |
|---|---|---|
| 1 | J702050 | 舞廳業 |
| 2 | J702060 | 舞場業 |
| 3 | J702070 | 酒家業(兒少法第 47 條) |
| 4 | J701010 | 電子遊戲場業(兒少法第 47 條) |
| 5 | J702030 | 特種咖啡茶室業(兒少法第 47 條) |
| 6 | F299010 | 成人用品零售業(兒少法第 47 條) |
| 7 | JZ99020 | 三溫暖業 |
| 8 | J702090 | 夜店業 |
| 9 | J702080 | 酒吧業 |
| 10 | J701070 | 資訊休閒業 |
| 11 | J701030 | 視聽歌唱業 |
| 12 | F501050 | 飲酒店業 |
| 13 | F501060 | 餐館業 |
| 14 | F501990 | 其他餐飲業 |
| 15 | JF01020 | 按摩業(視障按摩業者除外) |
| 16 | JF01030 | 腳底按摩業 |
| 17 | JF01010 | 傳統整復推拿業 |
| 18 | JZ99110 | 瘦身美容業 |
| 19 | J801030 |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
| 20 | J802010 | 運動訓練業 |
| 21 | JA01010 | 汽車修理業 |
| 22 | JA02020 | 機車修理業 |
| 23 | F214030 |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
| 24 | JA01990 | 其他汽車服務業 |
| 25 | J701020 | 遊樂園業 |
| 26 | JI01010 | 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 |
| 27 | I301050 | 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 |
| 28 | JZ99180 | 寵物美容服務業 |
| 29 | F206050 |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零售業 |
| 30 | H703120 | 自助儲物空間業 |
備註:
- 營業場所不得僅以「辦公室使用」申請,須反映實際營業態樣
- 第 14、24 項須釐清使用態樣後送審
🏙 新北市規範
按摩相關業別
按摩業在台灣的管理相當嚴格,這是因為過去有些店家假借按摩名義從事不法行為。如果你是正派經營的按摩店,只要準備好相關文件,審查通過並不難。
下列業別須另檢附文件:
- JF01010 傳統整復推拿業
- JF01020 按摩業
- JF01030 腳底按摩業
- JF01040 經絡調理業
應備文件:
- 營業場所平面配置圖
- 現場照片:
- 固定隔間及活動式拉簾(須呈現實際高度)
- 防火避難設施
兒少法第 47 條適用業別(200 公尺距離規範)
| 代碼 | 業別名稱 | 距離規範 |
|---|---|---|
| J702070 | 酒家業 | 200 公尺 |
| J702030 | 特種咖啡茶室業 | 200 公尺 |
| J701010 | 電子遊戲場業 | 200 公尺 |
| F299010 | 成人用品零售業 | 200 公尺 |
營業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 200 公尺以上
證明文件規定:
- 須提供申請營業地點方圓 200 公尺範圍內
- 於最近 3 個月內
- 經測量技師、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之基地(地籍圖)周圍現況實測圖
休閒活動場館業(J701040)
休閒活動場館業(例如撞球場、保齡球館)的審查特別嚴格,需要負責人的良民證和財力證明。這是因為這類場所過去曾發生過治安問題,政府希望確保經營者的背景單純。
- 須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須提供財力證明
- 主管機關將實地會勘
- 變更負責人或地址時須重新備齊上述資料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業
依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第 5 條規定:
- 營業場所主要出入口應臨接寬度 6 公尺以上道路
- 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 100 公尺以上
- 距離係指營業場所基地地界線至學校所在地地界線最近兩點之直線距離
相關營業項目須填寫「檢核表」:
-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 桃園市規範
治安顧慮行業(聯合稽查)
桃園市的「聯合稽查」聽起來很可怕,但其實就是多個政府單位一起來看看你的營業場所是否合規。只要你的場地符合消防、建管等規定,通常都會通過。
依桃園市治安顧慮行業規定,下列業別須進行聯合稽查:
- 瘦身美容業
- 美容美髮服務業
- 飲酒店業
- 傳統整復推拿業
- 按摩業
例外情形(無須聯合稽查):
- 美髮服務業之美髮、美甲、美睫、新娘秘書
- 傳統整復推拿業之國術館
聯合稽查程序
- 書面審查:經發局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進行審核
- 現場勘查:經發局召集都發局、地政局、消防局、警察局、衛生局及建管處等機關聯合勘驗
桃園市公共意外責任險規定
這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如果營業場所發生意外(例如火災、人員受傷),保險可以確保受害者能夠獲得賠償。
得免強制投保之業別
| 序號 | 營業項目 | 適用條件 |
|---|---|---|
| 1 | JZ99080 美容美髮服務業 | 限美髮、美甲、美睫、新娘秘書 |
| 2 | J801030 競技及運動場館業 | 撞球場、健身中心、保齡球館以外場所 |
| 3 | F501060 餐館業、F501030 飲料店業、F501990 其他餐飲業 | 樓地板面積未達 200 平方公尺 |
| 4 | 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 樓地板面積未達 500 平方公尺 |
| 5 | F301010 百貨公司業、F301020 超級市場業 | 樓地板面積未達 500 平方公尺 |
應強制投保之業別
| 序號 | 代碼 | 業別名稱 |
|---|---|---|
| 1 | - | 特定行業(特種咖啡茶室業、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夜店業、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理髮業) |
| 2 | J702040 | 歌廳經營業 |
| 3 | - | 瘦身美容業、美容美髮服務業、飲酒店業、傳統整復推拿業、按摩業 |
| 4 | J701020 | 遊樂園業 |
| 5 | J701070 | 資訊休閒業 |
| 6 | J701090 | 錄影節目帶播映業 |
| 7 | JZ99120 | 一般浴室業 |
| 8 | J403010 | 電影片映演業 |
| 9 | J201031 | 短期補習班業 |
| 10 | J801030 | 競技及運動場館業之撞球場、健身中心、保齡球館 |
| 11 | F501060/F501030/F501990 | 餐館業、飲料店業、其他餐飲業(200 平方公尺以上) |
| 12 | F399990 | 其他綜合零售業(500 平方公尺以上) |
| 13 | F301010/F301020 |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500 平方公尺以上) |
最低投保金額
| 保險項目 | 保險金額 |
|---|---|
|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 | 600 萬元 |
|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 | 3,000 萬元 |
| 每一事故財產損失 | 300 萬元 |
| 保險期總保險金額 | 6,600 萬元 |
第 1-10 項業別之事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500 平方公尺者,應加倍投保
🏙 台中市規範
台中市的法規算是比較完整的——有獨立的「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和「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兩套規範。
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
適用業別: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舞場業、舞廳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飲酒店業、資訊休閒業、夜店業
距離規範:
| 業種 | 與住宅區距離 | 與學校醫院距離 |
|---|---|---|
| 八大行業(資訊休閒業除外) | 50 公尺以上 | 國中小、高中職、醫院 200 公尺以上 |
| 資訊休閒業 | 無特別限制 | 國中小、高中職、醫院 50 公尺以上 |
| 中區特例 | 不受前述限制 | 應距小學 20 公尺以上 |
距離是從「營業場所的門口」量到「學校或醫院的校門/大門」。通常由都發局人員實地丈量認定。
很多人找好地點後才發現「差 3 公尺」就不符合規定,所以建議簽約前先確認距離。
申請要件:
- 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 同一門牌限設一家營業場所
- 符合都市計畫、建築法令、消防安全規定
應備文件:
| 文件 | 說明 |
|---|---|
| 公司/商業登記核准證明 | 經濟部或縣市政府核發 |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正反面 |
| 分區使用證明 | 都發局核發 |
| 建築使用執照 | 建管處核發 |
|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 保險公司證明 |
| 營業場所平面圖 | 含安全設施標示 |
| 範圍標示圖 | 標示與學校醫院距離 |
| 財力證明 | 銀行存款證明等 |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俗稱良民證,警察局核發 |
這裡面最特別的是「良民證」。八大行業的負責人必須沒有特定犯罪紀錄,否則不能當負責人。
哪些犯罪會影響?主要是賭博、妨害風化、組織犯罪等。普通的交通違規或輕微過失不會有影響。
違規罰則:
| 違規態樣 | 處分內容 |
|---|---|
| 未經許可擅自營業 | 5-10 萬元罰鍰,勒令停業 |
| 違反人員管理或營業時間規定 | 1-3 萬元罰鍰 |
| 違反停業申報規定 | 1,000-5,000 元罰鍰 |
| 涉及賭博、妨害風化等犯罪 | 停業 6 個月至 2 年 |
台中市住宅區設立補充規範
依《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
| 條件 | 說明 |
|---|---|
| 公寓大廈同意 | 須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同意 |
| 使用執照變更 | 須變更為符合營業用途之類組 |
| 警察局切結書 | 部分業種須負責人簽署切結書 |
在住宅大樓開健身房,最大的問題是鄰居反對。即使法規上可以設立,如果住戶反對、管委會不同意,你也開不成。
建議:找店面時優先選擇「商業區」或「獨棟建築」,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須出具警察局切結書之業種:
- 電子遊戲場業
- 視聽歌唱業
- 資訊休閒業
- 其他經公告之行業
🏙 高雄市規範
高雄市的規定相對簡單,主要是要求填寫聲明書,確認你了解相關規定並願意遵守。
下列業別須填寫高雄市申請公司、商業登記聲明書:
- F501030 飲料店業
- F501050 飲酒店業
- F501060 餐館業
- J701070 資訊休閒業
- J702090 夜店業
四、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47(全國適用)
不管你在台北、台中、高雄或偏鄉,只要是《兒少法》§47 列舉的業別,都要遵守 200 公尺的距離規定。
適用業別
| 代碼 | 業別名稱 |
|---|---|
| J702070 | 酒家業 |
| J701010 | 電子遊戲場業 |
| J702030 | 特種咖啡茶室業 |
| F299010 | 成人用品零售業 |
距離規範
營業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 200 公尺以上。
法規原文
第 47 條第 1 項
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第 47 條第 4 項
第一項之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二百公尺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營業。
施行細則第 12 條第 3 項
證明文件係指:
- 申請營業地點方圓 200 公尺範圍內
- 於最近 3 個月內
- 經測量技師、建築師或其他具測量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之基地(地籍圖)周圍現況實測圖
- 200 公尺之起算點,以兩建築物基地境界線最近兩點作直線測量
這條法律的目的是保護兒童和青少年。這些場所被認為可能對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所以法律規定它們必須遠離學校。這不是歧視這些行業,而是在保護孩子。
五、健身休閒業的特殊規範(D-1 vs D-5 類組)
很多人想開健身房、舞蹈教室、瑜珈教室,以為跟開一般商店一樣簡單。其實不是!
這類場所牽涉到「建築使用類組」的問題——你的場地原本是什麼用途?能不能改成健身房?樓地板承受得了重訓器材嗎?這些都要考慮。
建築物使用類組
| 類組 | 定義 | 適用範圍 |
|---|---|---|
| D-1 | 供低密度使用人口運動休閒之場所 | 健身房、健身服務場所、公共浴室、室內體育場所 |
| D-5 | 供短期職業訓練、補習教育及課後輔導 | 運動訓練班、補習班 |
D1 與 D5 差異比較
| 項目 | D1(健身服務業) | D5(運動訓練班) |
|---|---|---|
| 法規要求 | 較嚴格 | 較寬鬆 |
| 樓板承重標準 | 較高 | 較低 |
| 臨接道路寬度 | 有限制 | 限制較少 |
| 消防設備 | 較完整 | 基本配置 |
簡單說:
- D1:正式的健身房,可以放重型器材(深蹲架、槓鈴等),但場地要求高
- D5:運動訓練班,只能用輕型器材(啞鈴、彈力帶等),但場地要求低
很多人為了省麻煩,先用 D5 開「運動訓練班」,但實際擺了重訓器材,這是違法的。
運動訓練班認定要件
- 公司登記行業別為「運動訓練業」
- 聘有具證照之教練或國民體適能指導員
- 使用訓練器材為簡易、輕量及可輕易移動之設備
- 須檢附建築師或結構技師簽署之結構載重安全證明
第 3 點是關鍵:簡易、輕量、可輕易移動。如果你要放深蹲架、臥推椅、腿推機,這些不算「可輕易移動」,就不能用 D5 類組。
面積 300 平方公尺以下的健身房、舞蹈教室、瑜珈教室,無須申請特許執照,但仍須符合建築使用執照規定。
六、各縣市規範比較
| 縣市 | 八大行業主管機關 | 特殊規定 |
|---|---|---|
| 台北市 | 商業處 | 訂有完整特定行業管理辦法(30 項強制審查業別) |
| 新北市 | 經濟發展局 | 距離限制較為嚴格,按摩業須另檢附文件 |
| 桃園市 | 經濟發展局 | 聯合稽查制度、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
| 台中市 | 經濟發展局 | 訂有獨立自治條例,中區設有特別放寬規定 |
| 高雄市 | 經濟發展局 | 訂有獨立自治條例,主要以聲明書為主 |
每個縣市的規定不太一樣,最保險的做法是:
- 先確認營業地點在哪個縣市
- 打電話到該縣市的「經濟發展局」或「商業處」詢問
- 確認你的行業需要什麼許可、距離限制是多少
- 簽約前務必先量好距離
七、申請流程(以八大行業為例)
1. 公司/商業登記
↓
2. 取得建築使用執照(正確類組)
↓
3. 申請分區使用證明
↓
4. 取得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5. 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
6. 向經發局申請營業場所許可
↓
7. 實地勘查
↓
8. 核發許可證
順利的話約 2-3 個月,但如果中間有補件、場地不符合、需要變更使用執照,可能拖到半年以上。
建議先不要裝潢,等確定許可證可以下來再動工。
八、常見問題
Q1:我只是開一間小酒吧,也算八大行業嗎?
看你的營業型態。如果有「陪侍服務」(有人陪客人聊天喝酒),就是八大行業。如果只是單純賣酒、客人自己喝,可能不算。但建議還是向主管機關確認。
Q2:健身房一定要申請 D1 嗎?
不一定。如果你的器材都是輕型的(啞鈴、壺鈴、TRX 等),可以用 D5(運動訓練班)。但如果有重型器材(深蹲架、槓片等),就必須是 D1。
Q3:距離不夠怎麼辦?
只能換地點。距離限制是硬性規定,無法通融。所以找店面時一定要先量距離。
Q4:鄰居反對怎麼辦?
如果在住宅區,鄰居的反對會是很大的障礙。即使法規上可以設立,管委會不同意你也很難營業。建議換地點,或是跟鄰居好好溝通,承諾做好隔音和管理。
Q5:兒少法的 200 公尺是從哪裡量到哪裡?
依施行細則第 12 條第 3 項,以「兩建築物基地境界線最近兩點作直線測量」。不是門到門、不是中心到中心,而是基地邊界的最近距離。要用測量技師、建築師簽證的實測圖,不能用 Google Maps 隨便量。
Q6:我在台北市開咖啡廳,為什麼也要地址審查?
台北市把「餐館業」「飲料店業」列入強制審查 30 項之一,原因是餐飲業涉及油煙、噪音、消防安全,市府想一併管控。這不代表你的咖啡廳是嫌惡行業,只是審查流程比較完整。
九、實務案例
情境:小邱在台北市看中一間 1 樓店面,租金便宜、人潮多,打算開夾娃娃機店。簽約後才去辦地址審查。 問題:該店面距離附近國小只有 40 公尺,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業營業場所應距國民中小學 50 公尺以上」的規定。 處理:地址審查未通過。小邱只好解約,損失押金 4 萬元,另外在 200 公尺外找到一間符合距離規定的店面。 結論:嫌惡行業的距離限制是硬性規定,無法通融。找店面前一定要先量好與學校的距離,或打電話問商業處確認。
情境:阿偉想在桃園市中壢區開一間正派經營的腳底按摩店,已完成公司登記。 問題:桃園市規定按摩業須經「聯合稽查」才能營業,而且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人身體傷亡 600 萬元)。阿偉完全不知道這些規定。 處理:我們協助阿偉準備營業場所平面配置圖、現場照片(含隔間及防火設施),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年保費約 12,000 元),然後向經發局申請聯合稽查。消防局、衛生局、建管處等 6 個單位一起來現場勘驗,約 3 週後通過。 結論:桃園市的嫌惡行業設立程序比其他縣市多一道「聯合稽查」,要提前準備好所有文件和場所設備。
情境:小謝在台中市北區看中一間適合開視聽歌唱業(KTV)的場地,租金合理、空間夠大。他量了一下離最近的國中大約 200 公尺。 問題:都發局實地丈量後,從營業場所門口到國中校門的直線距離只有 195 公尺,差 5 公尺不符合「200 公尺以上」的規定。 處理:無法取得營業許可,只好放棄已付的裝潢訂金 15 萬元,重新找地點。最後在 300 公尺外找到另一間符合規定的場地。 結論:距離限制是由都發局實地丈量認定,自己用 Google Maps 量的可能不準。建議簽約前先請主管機關確認距離。
情境:阿凱在台中市租了一間使用類組為 D-5 的場地開健身房,裡面放了深蹲架、臥推椅、腿推機等重型器材。他以為 D-5「運動訓練」跟 D-1「健身服務」差不多。 問題:建管處稽查發現 D-5 場地只能用「簡易、輕量、可輕易移動」的器材,深蹲架和臥推椅不符合規定。被要求限期改善。 處理:阿凱有兩個選擇:
- 把重型器材搬走,只留輕型器材
- 申請使用執照變更為 D-1,但需要補做結構安全評估和消防設備升級,費用約 20 萬元
他最後選擇變更為 D-1。 結論:D-1 和 D-5 的差別不只是名稱,重型器材只能放在 D-1 場地。開健身房前一定要確認使用執照類組。
十、各縣市諮詢窗口
| 縣市 | 單位 | 電話 |
|---|---|---|
| 台北市 | 商業處 | 02-2720-8889 |
| 台中市 | 經濟發展局 | 04-2228-9111 |
| 台中市 | 警察局 | 04-2328-9100 |
| 台中市 | 都市發展局 | 04-2228-9111 |
相關法規
- 臺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
-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
- 桃園市治安顧慮行業
- 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
- 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
- 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7 條
相關連結
- 台灣公司設立完整指南
- 特許行業概覽
- 公司登記地址選擇
- 台北市設立地址審查
- 公司行號設立填寫表單
- 公司行號變更填寫表單
- 嫌惡行業設立地址限制(特許行業資料夾中的補充)
八大行業和嫌惡行業的設立比較複雜,但不是不可能。最重要的是:
- 先確認法規:不要簽約後才發現不能開
- 找對地點:距離限制、建築類組、管委會態度都要考慮
- 不要僥倖:違法營業的代價比合法申請高很多
有疑問?把你想開的行業和地點告訴我們,我們幫你確認要注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