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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知識庫/營業稅常見問答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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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實務

營業稅常見問答FAQ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
來源

整理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各地國稅局網站及實務常見諮詢。本文件依據 114 年度(2025 年)最新規定撰寫,部分金額門檻或稅率如有調整,請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


Q1:新設公司一定要辦稅籍登記嗎?

答:是的。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8 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未依規定辦理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法通知限期補辦,届期仍未辦理者可處罰鍰。

補充

可透過「一站式線上申請」同時辦理公司設立登記與稅籍登記,免跑兩趟。商業司「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即可操作。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28、§45


Q2:營業稅多久申報一次?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

答:一般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者)每 2 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 15 日內申報。具體期別如下:

期別 銷售期間 申報截止日
第 1 期 1-2 月 3 月 15 日
第 2 期 3-4 月 5 月 15 日
第 3 期 5-6 月 7 月 15 日
第 4 期 7-8 月 9 月 15 日
第 5 期 9-10 月 11 月 15 日
第 6 期 11-12 月 次年 1 月 15 日
補充

若截止日遇假日,順延至次一上班日。營業人可使用網路申報(關貿網路或財政部電子申報系統),不必親臨國稅局。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35


Q3:營業稅稅率是多少?

答:

  • 一般稅率:5%(加值型營業稅)
  • 特種飲食業(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業):15% 或 25%
  • 金融保險業:本業收入 2%(非專屬本業收入 5%);再保費收入 1%
  • 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稅):依國稅局查定之銷售額按稅率 1% 課徵
  • 零稅率:外銷貨物或勞務適用 0%
補充

一般公司行號幾乎都適用 5% 稅率。特種稅率僅限特定行業。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10、§11、§12


Q4:什麼是「進項稅額」?哪些不能扣抵?

答:進項稅額是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時支付的營業稅。一般情況下,進項稅額可用來扣抵銷項稅額(應收的營業稅),但以下進項稅額依法「不得扣抵」:

  1. 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者
  2.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如員工私人消費)
  3. 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4.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5. 自用乘人小汽車:9 人座以下自用乘人小汽車之進項稅額一律不得扣抵(無排氣量或價值門檻,一概不得扣抵)
補充

最常被忽略的是交際費和員工福利品的進項稅額。即使已取得合法發票,仍然不能扣抵。但如果公司是做餐飲業,其食材進貨之進項稅額則可扣抵。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19


Q5:什麼是零稅率?跟免稅有什麼不同?

答: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進項稅額能否退還:

比較項目 零稅率 免稅
銷項稅額 0(稅率 0%) 無(不課營業稅)
進項稅額 可扣抵,有溢付可申請退稅 不可扣抵
適用情境 外銷貨物、國際運輸等 醫療、教育、土地等
對營業人影響 有利(可退稅) 不一定有利(成本較高)
補充

免稅不一定比較好!因為免稅營業人的進項稅額不能扣抵,等於把稅負吸收在成本裡。零稅率則是「完全免稅」,進項可全額退。所以外銷適用零稅率對營業人最有利。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7(零稅率)、§8(免稅)


Q6:開立統一發票的時限是什麼?

答: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

業別 開立時限
買賣業 發貨時開立。發貨前已預收貨款者,應先行開立
製造業 出廠時開立。出廠前已預收貨款者,應先行開立
勞務業 勞務提供完成時開立。收款在前者,於收款時開立
租賃業 約定收款時開立
營建業 依合約約定收款時開立
補充

實務上最常見的違規是「延遲開立發票」。即使尚未收到款項,只要貨物已出貨,就必須開立發票,否則可處行為罰。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32、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17


Q7:電子發票怎麼開?一定要開電子發票嗎?

答:自 2019 年起,財政部積極推動電子發票。營業人需先向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帳號,再選擇適當的開立方式:

  1. 加值中心(Turnkey):委託加值中心代為上傳發票資料
  2. 自建系統:企業自行開發或使用 ERP 系統對接
  3. 電子發票平台:使用財政部平台直接開立

開立流程:

  1. 申請電子發票字軌(向國稅局申請)
  2. 選擇開立方式並完成系統設定
  3. 開立發票後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
  4. 買受人可透過載具(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等)存取
補充

目前並非所有營業人都「強制」開立電子發票,但營業額較大或經國稅局輔導者,實務上已逐步全面轉換。小規模營業人可免用統一發票,國稅局直接查定課稅。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32-1、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Q8:統一發票中獎要繳稅嗎?

答:要。統一發票中獎金額屬於「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適用扣繳規定:

中獎金額 扣繳方式
5,000 元以下 免予扣繳(113 年起適用 6 獎 800 元、增開獎 500 元已調整為此門檻)
超過 5,000 元 中獎金額先扣 20% 所得稅後再發給

例如:中特獎 200 萬元,實際領取金額 = 200 萬 × (1 - 20%) = 160 萬元。

補充

雲端發票專屬獎(如 500 元獎)因金額在 5,000 元以下,免予扣繳,實領全額。中大獎(特別獎 1,000 萬、特獎 200 萬)記得要攜帶身分證和中獎發票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

相關法條:所得稅法 §14 第 1 項第 8 類、§88


Q9:小規模營業人怎麼繳稅?

答:小規模營業人是指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目前為每月 20 萬元)的營業人。其課稅方式:

  1. 免用統一發票:由國稅局查定每月銷售額
  2. 稅率 1%:依查定銷售額乘以 1% 計算應納稅額
  3. 每季繳納:國稅局每季發單課徵(1 月、4 月、7 月、10 月)
  4. 進項稅額扣抵: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進項憑證,可扣抵查定稅額的 10%
補充

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小規模營業人起徵點調高:銷售貨物者每月 10 萬元、銷售勞務者每月 5 萬元。低於起徵點者免繳營業稅。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13、§23、§25


Q10:網路賣家要辦稅籍登記嗎?要開發票嗎?

答:網路賣家的課稅標準比照實體商店:

每月銷售額 應辦事項
未達起徵點(貨物 10 萬 / 勞務 5 萬) 免辦稅籍登記、免繳營業稅
達起徵點但未達 20 萬 應辦稅籍登記,免用統一發票,查定課稅 1%
20 萬以上 應辦稅籍登記,使用統一發票,稅率 5%
補充

國稅局會透過金流(信用卡、電子支付)、物流及平台資料交叉比對,掌握網路賣家營收。曾有賣家因蝦皮、露天銷售紀錄被查到漏稅而受罰。建議達到門檻就主動辦理稅籍登記。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28、§32、財政部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 相關函釋


Q11:兼營免稅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進項稅額怎麼計算?

答:兼營應稅及免稅業務的營業人,其進項稅額分為兩部分處理:

  1. 直接歸屬法:能明確歸屬於應稅銷售的進項稅額,全額扣抵;歸屬於免稅銷售者,不得扣抵
  2. 比例扣抵法:無法明確歸屬者,依下列公式按比例計算不得扣抵的金額:

不得扣抵比例 = 免稅銷售額 / (應稅銷售額 + 免稅銷售額)

年度結束時需辦理「調整稅額」,依全年度實際比例重新計算。

補充

如果免稅銷售額占比不大(如 5% 以下),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全額扣抵,但需經核准。兼營投資業務的營業人也適用此規定。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19 第 3 項、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


Q12:營業稅可以退稅嗎?什麼情況可以退?

答:營業人在以下情況可以申請退還溢付的營業稅:

  1. 適用零稅率:外銷營業人之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因銷項為 0)
  2. 取得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所含營業稅,如當期銷項稅額不足扣抵
  3. 解散或廢止營業:清算後有剩餘進項稅額

退稅方式:在申報書上勾選「申請退還」,國稅局審核後直接撥入營業人指定銀行帳戶。

補充

一般進銷差額若為溢付(進項大於銷項),可選擇「留抵」(留到下期扣抵)或「退稅」,但只有上述情形才能申請退還現金。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39


Q13:停業期間還要申報營業稅嗎?

答:營業人如果暫停營業,應在停業前向國稅局申報核備。停業期間:

  • 已核准停業者:停業期間免辦營業稅申報
  • 未申報停業者:仍應按期申報(即使銷售額為零也要申報)

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1 年,如需延長,應在期限届滿前申請展延。

補充

很多小商家以為沒營業就不用管,結果忘記申報被罰。建議正式向國稅局辦理停業登記,才能合法免報。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30、§31


Q14:營業稅的罰則有哪些?

答:常見的營業稅違規罰則:

違規事項 罰鍰
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 3,000 ~ 30,000 元,並通知限期補辦
逾期申報(未滿 30 日) 滯報金: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 10%,最低 1,200 元、最高 12,000 元(營業稅法 §49)
逾期超過 30 日 怠報金: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 30%,最低 3,000 元、最高 30,000 元(營業稅法 §49)
逾期繳納稅款 每逾 3 日加徵 1% 滯納金、最高 10%(稅捐稽徵法 §20)
短漏報銷售額 除追繳稅款外,按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51)
未依時限開立發票 除追繳稅款外,按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48、§51)
虛設行號(開立不實發票) 除追繳稅款及罰鍰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補充

如果是首次違規且情節輕微,可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申請減免。主動補報、補繳者,罰鍰通常會大幅減輕。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45 ~ §53、稅捐稽徵法 §44


Q15:進口貨物要繳營業稅嗎?

答:是的。進口貨物除了要繳關稅外,還要繳納 5% 的營業稅。計算方式:

營業稅 = (關稅完稅價格 + 關稅 + 貨物稅 + 菸酒稅 + 菸品健康福利捐) × 5%

由海關在進口時代徵。營業人取得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後,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

補充

自國外網站購買小額貨物(如淘寶、Amazon),進口貨物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 2,000 元就要課營業稅及關稅。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20、§41


Q16:境外電商(如 Netflix、Google)要繳營業稅嗎?

答:是的。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境外電商在台灣銷售電子勞務(如訂閱服務、數位廣告、App 內購等),應在台灣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 5% 營業稅。起徵點隨小規模勞務起徵點調整而變動:

  • 107/5 ~ 114/4/5:年銷售額達 48 萬元(對應勞務起徵點 4 萬/月)
  • 114/4/6 起:年銷售額達 60 萬元(對應勞務起徵點調高為 5 萬/月)

目前已登記的境外電商包括:Google、Apple、Netflix、Amazon、Meta(Facebook)、Microsoft 等。

補充

如果是 B2B(境外電商賣給台灣營業人),則由台灣的買受營業人負責報繳營業稅(買方申報制度),但同時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2-1、§28-1、§36


Q17: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可以扣抵營業稅嗎?

答:不可以。依營業稅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9 人座以下)所支付的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但以下情形例外可扣抵:

  • 汽車出租業購入供出租之車輛
  • 駕訓班購入供教學之車輛
  • 購入貨車、客運車(非自用乘人小汽車)
補充

很多老闆買高級轎車想拿來抵營業稅,這是不行的。但如果公司是做租車業,購入車輛供出租使用,就可以扣抵。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19 第 1 項第 5 款


Q18:發票開錯了怎麼辦?

答:依發票類型及錯誤情況而定:

  1. 當期作廢:發票尚未交付買受人或當期尚未申報前,可以作廢重開。電子發票在 48 小時內或開立當期內可於平台上作廢。
  2. 跨期折讓:已申報的發票如需更正,應開立「折讓證明單」(銷貨退回或折讓),不可直接作廢。
  3. 買方已申報扣抵者:需經雙方同意,買方申報進項稅額轉出,賣方開立折讓單。
補充

電子發票作廢有時效限制(通常為 48 小時內),超過就只能走折讓流程。建議發票開立後立即確認內容正確。

相關法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24、§25


Q19:什麼是「稅額計算—401 申報書」和「403 申報書」?

答:

  • 401 申報書(一般稅額計算):適用於加值型營業人(大多數公司),採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的方式計算應納稅額。
  • 403 申報書(特種稅額計算):適用於金融保險業、特種飲食業等非加值型營業人,按營業總收入乘以特種稅率計算。

一般公司行號使用 401 申報書即可。

補充

如果公司兼營加值型及非加值型業務(如金融公司兼做其他商品買賣),可能需要同時提交兩種申報書。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15(一般)、§22(特種)


Q20:營業人漏開發票被檢舉,會怎樣?

答:營業人漏開發票經檢舉或查獲:

  1. 補稅:補徵漏開部分的營業稅
  2. 罰鍰:依營業稅法第 52 條,按所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並依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按未開立金額處 5% 罰鍰(擇一從重處罰)
  3. 累犯加重:1 年內經查獲 3 次以上者,得停止其營業
補充

消費者檢舉漏開發票,經查屬實,可獲得罰鍰 20% 的檢舉獎金(上限 480 萬元)。實務上國稅局會透過大數據比對異常銷售資料,即使無人檢舉也可能被查到。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52、稅捐稽徵法 §44、§49


Q21: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政府機關,適用零稅率嗎?

答:不適用。銷售給政府機關仍適用一般稅率 5%。零稅率僅限於以下情形:

  1. 外銷貨物
  2. 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3. 國際間之運輸
  4. 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5. 銷售予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6. 外交機構及其人員在台購買之貨物或勞務
補充

常見誤解是「政府採購免稅」,事實上政府機關是要付含稅價的,只是政府採購有獨立的發票開立規範。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7


Q22:營業稅申報可以用網路申報嗎?要準備什麼?

答:可以。目前營業稅網路申報是主流方式:

申報方式:

  1. 關貿網路(Tradevan)線上申報系統
  2.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系統(網頁版或軟體版)
  3. 會計師或記帳士代為申報

需要準備:

  • 工商憑證或負責人自然人憑證
  • 當期進銷項發票明細(電子發票可自動帶入)
  • 其他進項憑證(海關代徵稅單、收銀機發票等)
  • 401/403 申報書相關資料
補充

使用工商憑證搭配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可自動帶入進銷項資料,大幅減少人工輸入。建議營業人儘早申辦工商憑證。

相關法條:營業稅法 §35-1、稅捐稽徵法 §26-1


Q23:客戶要補過去期別的 401 申報書 PDF,去哪裡拿?

(2026-09-13 自 memory 上移)

答:不要叫客戶去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tax.nat.gov.tw)下載——那是「申報系統」不是「調閱系統」,過去期別只查得到申報摘要,不會讓你重新下載已申報的 401 PDF 副本。稅務入口網(etax.nat.gov.tw)的「電子稅務文件」也不一定有 401 申報書副本這一項,未實際確認前別對客戶這樣講。

正確取得方式,按成功率排序:

  1. 先去客戶自己的信箱撈(實務上最快,2026-04-29 實證有效):事務所代申報後通常會把 401 PDF email 給客戶。Gmail 搜尋 <統編> 401 has:attachment 或 <統編> <期別>,檔名格式很標準:期別_統編_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_.pdf
  2. 直接請代申報的事務所重發 PDF:零成本,只是要等對方回覆
  3. 找報稅軟體留在本機的 .gen / .xml 申報檔,重新執行「列印申報書」產生 PDF
  4. 國稅局臨櫃申請「營業稅申報書副本」:3-7 個工作天,含電子簽章
踩過的坑

客戶說「找不到歷史 401 PDF」時,第一個反應應該是「去你的 mail 撈」,不是去查財政部網站。曾因此給錯方向,客戶白跑一趟。

這些才是真的能線上下載的
  • IMCFREC 線上查調所得:etax.nat.gov.tw 憑證登入後可下載 PDF + CSV,含當年度利息、其他業外所得
  •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銷項/進項明細

但這兩樣都不是 401 申報書本身,別混為一談。

相關連結:營業稅申報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為一般性說明,不構成個案稅務或法律意見;實際以財政部、國稅局、勞動部、勞保局、健保署等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