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人,想來台灣開公司,跟其他外國人一樣嗎?」
答案是:大部分一樣,但有一些特殊要求。最重要的是身份證明文件——你要證明自己是「香港居民」而不是「大陸人」,否則會被適用更嚴格的陸資規定。
這篇整理港澳居民來台設立公司的完整流程與應注意事項,讓你少走彎路。
香港及澳門居民來台設立公司適用僑外資相關規定,但有特殊的身份證明要求。
設立公司前十大注意要點
1. 營業項目規範
台灣公司營業項目採正面表列制:
- 欲經營之業務須逐項明列
- 不同營業項目適用不同法規
- 部分行業限制外國人不得經營
- 部分行業須取得特定證照或符合資本額門檻
- 部分行業有地址使用限制
跟香港不同,台灣是「你登記什麼才能做什麼」,不是「什麼都可以做」。所以設立前要想清楚你要做什麼業務,一次把營業項目登記完整。
2. 資本額相關規定
- 法無明定最低資本額
- 須至銀行開設籌備處帳戶
- 資金須自境外匯入
- 實務上設立資本額通常不低於新台幣 50 萬元
- 日後可依規定辦理增資
雖然法律沒規定最低資本額,但太低會有幾個問題:
- 銀行可能不願意開戶給你
- 台灣客戶和供應商會查你的資本額,太低影響商業信用
- 實際營運(租辦公室、聘員工)需要周轉金
3. 公司登記地址
- 須取得可合法登記公司之地址
- 例如商業區辦公大樓等
- 可向商務中心承租
很多香港朋友剛來台灣,會先租商務中心的地址。等業務穩定了,再搬到正式辦公室。這樣比較彈性,成本也較低。
4. 銀行開戶規定
- 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起台灣實施洗錢防制法
- 銀行開戶時須對客戶進行 KYC(認識你的客戶)審查
- 各銀行作業流程及規定不盡相同
- 部分銀行不接受開立籌備處帳戶
- 開戶須由本人親自辦理
銀行開戶是很多港澳朋友卡最久的地方。以下是我們的經驗:
- 提前準備:帶齊所有身份證明文件
- 多跑幾家:每家銀行審查標準不同
- 說明清楚:告訴銀行你的業務內容和資金來源
- 找對窗口:有些銀行有專門服務外商的部門
我們可以協助介紹比較友善的銀行。
5. 營業稅
- 性質相當於消費稅(類似香港沒有,但台灣有)
- 稅率 5%
- 每兩個月申報一次
香港沒有營業稅(銷售稅),但台灣有。營業稅是「加值型」的,你向客戶收的營業稅,可以扣掉你付給供應商的營業稅,差額才要繳給政府。
6.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性質相當於香港利得稅
- 稅率 20%
- 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申報前一年度
香港利得稅分兩級(8.25% 和 16.5%),台灣營所稅統一 20%。但台灣有很多「所得稅減免」的優惠措施,實際稅負要看你的業務類型。
7. 居留證取得
公司設立完成後方可申請工作許可,取得工作許可後才能申請居留證。工作許可申請不必然核准,並非設立公司即自動取得工作許可及居留證。
這是很多人的誤解!「開公司」跟「拿居留證」是兩件事。你可以在台灣開公司但人住香港,遙控經營。如果想住在台灣,要另外申請工作許可和居留證。
詳細說明請參閱 港澳居民投資移民
8. 設立時程
文件齊備送件順利情況下,約需 45 個工作天。
45 個工作天是「理想情況」,實際上常常會更久。最容易拖延的地方是「銀行開戶」和「文件認證」。建議預留 2-3 個月的時間。
9. 股利扣繳規定
- 外國人當年度在台居留未滿 183 天:公司分配股利時須就源扣繳 21%
- 在台居留滿 183 天:無須扣繳 21%,但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這是稅務規劃的重點!如果你一年在台灣住不滿 183 天,公司分紅時會被預扣 21% 的稅。如果住滿 183 天,就不用預扣,但要自己報綜所稅。
哪個比較划算?要看你的收入金額。歡迎諮詢我們。
10. 諮詢管道
可透過專業人士進行諮詢。
必備身份證明文件
- 香港居民永久居留證
- 香港居民聲明書
- 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護照
- 無在大陸黨政軍機構任職之聲明
具備上述文件且符合規定者,適用外國人來台投資規範。如有欠缺,將被認定為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將面臨嚴格審查且核准困難。
為什麼需要「回鄉證」?
這是台灣政府確認你身份的方式。如果你有回鄉證但沒有大陸戶籍,代表你是「香港居民」。如果你有大陸戶籍,即使持有香港身份證,在台灣法律上會被視為「大陸人」,投資就會受到很多限制。
簡單說:有香港永久居留證 + 有回鄉證 + 沒有大陸戶籍 = 可以用僑外資身份投資
可設立之組織型態比較
| 比較項目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分公司 | 辦事處 |
|---|---|---|---|---|
| 名稱格式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港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港商○○有限公司在台辦事處 |
| 營業資格 | 具備 | 具備 | 具備 | 不具備 |
| 進出口資格 | 具備 | 具備 | 具備 | 不具備 |
| 法人資格 | 具備 | 具備 | 不具備 | 不具備 |
| 股東人數 | 至少 2 名自然人或 1 名法人 | 至少 1 名 | 無 | 無 |
| 人員配置 | 董事 3 人 + 監察人 1 人 + 投資代理人 | 董事 1 人 + 投資代理人 | 代表人 + 經理人 | 代表人 |
怎麼選?我們的建議是:
- 有限公司:最常見,適合 1-2 個股東、規模不大的企業
- 股份有限公司:適合股東多、規模大、未來想上市的企業
- 分公司:適合已有香港母公司,想拓展台灣業務
- 辦事處:只是觀察市場,不做買賣
資本額規定
| 組織型態 | 法定最低額度 |
|---|---|
| 股份有限公司 | 法無明定(須足敷設立成本),建議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 |
| 有限公司 | 法無明定(須足敷設立成本),建議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 |
| 分公司 | 營運資金法無明定,建議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 |
| 辦事處 | 無資本額要求 |
稅務負擔比較
| 稅目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分公司 | 辦事處 |
|---|---|---|---|---|
| 統一發票 | 須使用 | 須使用 | 須使用 | 無 |
| 營業稅 | 5% | 5% | 5% | 不適用 |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20% | 20% | 20% | 不適用 |
| 盈餘匯出扣繳 | 21% | 21% | 無須扣繳 | 不適用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5% | 5% | 無須加徵 | 不適用 |
注意看「盈餘匯出扣繳」這一欄!
- 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盈餘匯回香港要扣 21%
- 分公司:盈餘匯回香港不用扣稅
這是很多人選擇設分公司的原因。但分公司也有缺點:債務由香港母公司負責。
台灣公司應繳納稅目說明
-
營業稅(5%)
- 性質為消費稅
- 申報月份:1、3、5、7、9、11 月
- 每兩個月申報一次,無論有無營業額均須申報
-
營利事業所得稅(20%)
- 每年 5 月辦理申報
-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
- 按前一年度已繳稅額之二分之一繳納
- 每年 9 月辦理申報
-
各類所得扣繳申報
- 年度終了後於次年一月底前申報
- 給付境外勞務或服務款項須即時申報
-
盈餘課稅
- 分配予在台居留滿 183 天之股東: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 分配予在台居留未滿 183 天之股東:就源扣繳 21%
設立程序及時程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約 40 個工作天)
- 母公司登記文件及授權書辦理認證(4-5 天)
- 公司名稱預查(4 天)
- 投資案件審查(5 天)
- 銀行開戶(負責人須親自辦理,1 天)
- 資本額匯入(5 天)
- 資金審定(5 天)
- 辦公地址簽約(1 天)
- 公司設立登記(5 天)
- 稅籍登記(負責人須親自辦理,1 天)
第 4 步「銀行開戶」是最容易卡關的,有時候要跑好幾家銀行。建議這個步驟預留多一點時間。
分公司(約 30 個工作天)
- 母公司登記文件辦理認證(5 天)
- 公司名稱預查(4 天)
- 辦公地址簽約(1 天)
- 銀行開戶(代表人須親自辦理,1 天)
- 分公司設立登記(5 天)
- 營運資金匯入(5 天)
- 資金審定(5 天)
- 稅籍登記(負責人須親自辦理,1 天)
辦事處(約 12 至 14 個工作天)
- 母公司登記文件辦理認證
- 代表人授權書辦理認證
- 辦事處設立登記
- 稅籍登記(1 天)
應辦理認證之文件
| 組織型態 | 應認證文件 |
|---|---|
| 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登記證明、投資代理人授權書、委託書 |
| 有限公司 | 母公司登記證明、投資代理人授權書、委託書 |
| 分公司 | 母公司登記證明、母公司章程、母公司董事會議事錄、代表人授權書、經理人授權書 |
| 辦事處 | 母公司登記證明、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授權書 |
香港的文件要先在香港做公證,然後送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台北駐港辦事處)驗證。這個流程大約需要 1-2 週。
工作許可與勞健保
工作許可申請
| 組織型態 | 可申請之職務類別 |
|---|---|
| 股份有限公司 | 經理人員、專門技術人員 |
| 有限公司 | 經理人員、專門技術人員 |
| 分公司 | 經理人員、專門技術人員 |
| 辦事處 | 代表人(須有實質業務績效) |
勞健保投保
各類組織型態均可為所屬員工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保投保。
如果你拿到工作許可並在台灣工作,就可以加入台灣的勞健保。台灣的健保比香港便宜很多,而且涵蓋範圍很廣,這是一個優點。
設立程序四大要件
- 人員到位:負責人或代表人須入境台灣親自辦理銀行開戶
- 資金到位:須自境外匯入,憑投資審議司核准函辦理結匯,匯款性質填寫「310」僑外股本投資
- 地址到位:須符合各縣市政府都發局及建管處規定,違規依建築法第 79 條處新台幣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
- 稅籍登記:設立完成後須至所轄國稅局找承辦人員簽章報到
相關政府機關
- 經濟部投資審議司(2023-09-26 改制前為投資審議委員會,俗稱投審會):審查外資來台投資案件
- 經濟部:公司設立登記
- 國稅局:稅務登記
- 國貿署:出進口廠商登記
- 登記地址所在縣市政府:都發局及建管處管理地址合法性
- 特許行業主管機關:例如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販售業)等
特別限制事項
不得具有大陸地區人民或法人身份。法人申請不得有陸資成份,自然人申請亦不得有陸資成份。
這是港澳居民最需要注意的地方。即使你是香港永久居民,如果你有大陸戶籍、或是你要投資的香港公司有大陸股東,都會被認定為「陸資」,投資就會受到很多限制。
不確定自己的身份認定?建議先諮詢確認。
詳細認定標準請參閱 何謂大陸人或陸資
常見問題
Q1:我是香港人但出生在大陸,可以來台投資嗎?
可以,但需要額外提供「大陸戶口註銷證明書」,證明你已經不是大陸居民。這份文件要在大陸公證處認證。
Q2:我的香港公司有大陸股東,可以來台設分公司嗎?
不行。只要香港母公司有任何陸資成份,就不能以僑外資身份來台投資。
Q3:公司設立後多久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公司設立完成、稅籍登記完成後就可以申請。但工作許可有審查門檻(資本額、營業額、聘僱人數等),不是一定會過。
Q4:可以用 BVI、開曼公司來台投資嗎?
可以,但如果 BVI/開曼公司的股東有陸資成份,一樣會被認定為陸資。審查時會「穿透」看最終受益人。
相關參考資料
實務案例
情境:香港梁先生在香港有一間貿易公司,想來台灣拓展業務,預計年獲利 400 萬台幣。他在考慮設「子公司(有限公司)」還是「分公司」。 問題:哪種組織型態的稅負比較低? 處理:我們幫梁先生試算兩種方案的稅負——子公司:營所稅 80 萬 + 盈餘匯回扣繳 67.2 萬(320 萬 x 21%)= 稅負 147.2 萬。分公司:營所稅 80 萬 + 盈餘匯回不扣稅 = 稅負 80 萬。設分公司每年省 67.2 萬稅金。 結論:梁先生選了分公司,3 年下來累計省了超過 200 萬的扣繳稅款。如果主要目的是拓展銷售並匯回獲利,分公司在稅務上通常更優。
情境:周小姐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和特區護照,出生在香港。她想以個人名義在台灣設有限公司。但她弄丟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覺得有護照和身份證應該夠了。 問題:缺少回鄉證,投資審議司無法確認她的「港澳居民」身份。 處理:投資審議司退件要求補正。周小姐花了 3 週在香港補辦回鄉證,重新提交後才通過身份審查,整個設立時程延後了近 1 個月。 結論:香港居民來台投資,護照、永久居民身份證、回鄉證、居民聲明書缺一不可。建議在開始辦理前就確認所有文件都在手上,缺件要立刻補辦。
港澳居民來台設立公司,最重要的是「身份認定」。確認你符合「僑外資」身份,後面的流程就跟一般外國人差不多。
建議:
- 先確認自己和公司的身份認定
- 決定要設什麼類型的公司
- 準備好所有文件再來台灣
- 預留足夠的時間(2-3 個月)
有任何問題?歡迎詢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