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 600 萬就能移民台灣?真的這麼簡單嗎?」
簡單說:條件是真的,但過程不簡單。審查時間長(8-12 個月以上)、要求嚴格(須實際經營、聘僱台灣員工),而且不是投資就能拿身份——要先拿居留、再轉定居。
這篇幫你搞懂港澳投資移民的完整流程和眉角。
港澳居民可透過在台投資方式取得居留權及定居權。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16-1 條規定,投資金額達新台幣 600 萬元以上者,符合條件可申請在台定居。
申請應備文件
身份證明文件
身份證明文件是申請的基礎。少一份或格式不對,整個案件就會被退件。建議一開始就準備齊全。
- 護照影本:須於影本上親簽並載明住所地址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正反面影本)
- 香港居民聲明書(正本)
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
2024 年起,出生地為大陸地區的港澳居民,投資移民案件審查極為嚴格、核准率極低。
即使你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持有有效的回鄉證,只要出生地在大陸,審查時會被依陸資認定原則嚴格檢視。實務上絕大多數案件會被駁回,但仍有個案通過。
如果你的出生地在大陸,建議考慮其他移民管道(如白領人才、創業家簽證)或先諮詢專業人士評估個案可行性。
其他必備資料
- 營運計畫書:須依規定格式撰寫,詳述各營業項目之規劃
- 學經歷資料表:詳列完整學經歷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現職在職證明書(正本)
- 財力證明文件:投資人於國外之個人銀行帳戶餘額證明,換算台幣須大於預計投資金額
- 代理人授權書(須經認證,正本一份)→ 詳情請洽業務經理
「營運計畫書」是審查的重點!投資審議司會仔細看你打算做什麼生意、怎麼做、預計效益如何。不是隨便寫寫就好,建議找專業人士協助撰寫。
營運計畫書撰寫要點
主要經營項目
填載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以三項為限)
現有營運狀況(新設事業免填)
- 公司設立日期
- 目前營運狀況描述
- 主要業務性質(製造、銷售或研發)
- 最近一期營業收入
- 主要產品或服務內容及各占營收比重
- 銷售對象及目標市場
- 現有員工人數
- 設廠概況
- 投資人或集團與投資事業之既有合作情形
未來營運規劃
這部分是審查官最關心的。他們想知道你真的有認真規劃,不是只想拿身份。寫得越具體、越有可行性越好。
- 業務發展計畫
- 預計開發之產品或服務
- 業務拓展計畫(含擴廠規劃)
- 人員招聘計畫
- 財務規劃
- 資金運用安排
- 投資人或集團與投資事業未來合作計畫
- 預期投資效益及經營參與規劃(含董監事席次安排)
學經歷填寫範例
學歷
| 期間 | 地點 | 學校及學位 |
|---|---|---|
| 2010/9 ~ 2014/6 | 香港 | 香港大學 工商管理學士 |
| 2006/9 ~ 2010/6 | 香港 | 聖保羅書院 高中 |
經歷
| 期間 | 地點 | 公司 | 職稱 |
|---|---|---|---|
| 2018/3 至今 | 中環 | 恆達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總經理 |
| 2014/7 ~ 2018/2 | 旺角 | 新世紀科技有限公司 | 業務經理 |
代理人授權書認證方式
代理人授權書的認證流程較為繁瑣,在台灣、香港、澳門各有不同的辦理方式和時間要求。
請直接聯繫我們的業務經理,我們會協助您處理認證事宜。
一般認證作業約需 1-2 個月,建議提早準備。
投資 600 萬以上定居相關規定
重要須知
-
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 目前已無法受理(詳見上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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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檢附文件:最高學歷證明、現職證明、財力及資金來源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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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定居申請:後續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申請者,仍須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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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廢止風險:依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規定,投資人未履行投資審議司核准附款者,投資審議司得廢止投資核准。經許可定居之港澳居民,如所提文件經撤銷、廢止或經司法機關認定偽造、變造者,移民署得撤銷或廢止定居許可
-
僱用本國員工:
- 投資設立新事業:每年須維持 2 名以上正職本國籍員工
- 投資既有事業:員工數須較投資前新增 2 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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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營運規定:須持續投資並營運投資事業至少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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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申報義務:投資人應於投資事業設立完成後第 1 至第 3 年,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6 個月內,檢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僱用員工人數報投資審議司備查
很多人以為「投資 600 萬就能拿身份」,但其實:
- 投資後要實際經營 3 年以上
- 要聘僱台灣員工(至少 2 名)
- 每年要提交財務報表讓政府檢查
如果只是想買房或放著不動,是不符合資格的。投資審議司會看你是不是「真的在做生意」。
申請時程
| 項目 | 預估時間 |
|---|---|
| 投資審議司審查 | 約 8-12 個月以上 |
港澳案件因須會同多個單位徵詢意見(如國安局、衛福部、陸委會、經濟部等),審查時間較久。過程中若有任何單位提出疑義,即須補件說明。
8-12 個月是「順利」的情況。如果補件、被質疑、需要說明,拖到 1.5-2 年都有可能。
建議:
- 一開始就把文件準備齊全
- 營運計畫書寫詳細一點
- 找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協助
居留轉定居條件
投資移民不是一步到位!
- 第一階段:拿到「居留證」(可以住在台灣)
- 第二階段:轉成「定居」(可以拿身份證)
取得投資居留後,須有公司實際經營及繳稅紀錄。符合下列居住條件之一,可申請定居:
| 居住條件 | 得申請定居 |
|---|---|
| 連續居住滿 1 年(出境未逾 30 日) | 可 |
| 居住滿 2 年(每年在台日數達 270 天) | 可 |
「連續居住滿 1 年,出境未逾 30 日」這條最嚴格。如果你一年內出境超過 30 天,就不符合這個條件,只能走第二條(2 年、每年 270 天)。
建議先確認你的生活模式,再決定要走哪條路線。
銀行開戶
投資審議司核准後,本人須入境台灣親自辦理銀行開戶:
- 各銀行審查標準不一,普遍較為嚴格
- 須本人親辦,無法委託代理
即使投資審議司核准了,銀行開戶還是可能被拒絕。建議:
- 帶齊所有文件(投資審議司核准函、身份證明、營運計畫書等)
- 多跑幾家銀行
- 說明清楚你的資金來源和業務內容
我們可以介紹對港澳客戶比較友善的銀行。
常見問題
Q1:我可以只投資不經營嗎?
不行。投資審議司要求「實際經營」,而且每年要提交經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表。如果只是把錢放著不動,會被認定為「未履行核准附款」,可能被廢止核准。
Q2:600 萬要一次投入嗎?
是的,需要一次匯入足額的資金。不能分期投入。
Q3:可以投資現有公司嗎?
可以。但如果投資現有公司,員工人數要比投資前「新增 2 名以上」。所以很多人選擇設立新公司,這樣只要維持 2 名員工就好。
Q4:3 年後可以把公司關掉嗎?
技術上可以,但建議謹慎。如果你已經取得定居身份,關掉公司不會影響身份。但如果還在居留階段,關掉公司可能會影響居留資格。
相關參考資料
實務案例
情境:香港黃先生(永久居民、無大陸戶籍)想移民台灣,計畫投資 600 萬台幣在台北開港式茶餐廳。 問題:投資移民的審查需要多久?需要注意什麼? 處理:黃先生提交營運計畫書(含菜單規劃、目標客群分析、3 年財務預測),投資審議司審查花了 10 個月。核准後匯入 600 萬設立公司、租店面、聘請 3 名台灣員工(超過最低要求的 2 名)。取得居留證後連續居住滿 1 年(出境未超過 30 天),成功申請定居。 結論:營運計畫書是審查重點,要寫得具體可行。聘僱台灣員工是硬性要求,至少要維持 2 名正職員工持續 3 年。
情境:澳門劉小姐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但出生地在福建。她想投資 800 萬開美容院移民台灣。 問題:2024 年起,出生地為大陸的港澳居民投資移民案已無法通過審查。 處理:投資審議司以「身份認定有疑慮」為由駁回申請。我們建議劉小姐暫緩申請,等政策變化,或考慮其他移民管道。 結論:出生地為大陸的港澳居民,目前投資移民這條路走不通。建議先確認自己的出生地是否為問題,再決定要不要啟動申請流程,避免浪費時間和費用。
投資移民看起來很美好,但過程漫長、要求嚴格。適合真的想在台灣長期發展事業的人。
如果你只是想「買個身份」或「把錢放在安全的地方」,這條路線可能不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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