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工具箱 登入
法規知識庫/自動販賣機稅務規定
法規知識庫自動販賣機稅務規定
公司設立

自動販賣機稅務規定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
💡 Hour Jungle 的話

擺一台販賣機賺外快,也要繳稅嗎?答案是:要!

不管是賣飲料、賣零食、還是夾娃娃機,都要辦理稅籍登記,而且每台機器都要貼標示。很多人不知道這個規定,結果被國稅局罰款。這篇教你怎麼合法經營!

自動販賣機定義

什麼算「自動販賣機」?

只要是「投錢(或刷卡)後,機器自動給你東西或服務」的設備,都算!

依稅法規定,自動販賣機係指投入硬幣、紙幣、感應卡片或其他替代性支付工具後,能自動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之機器設備。

排除範圍

受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範之電子遊戲機,不適用本規定(那是另外一套更嚴格的法規)

放置場所限制

不是哪裡都能放!

自動販賣機僅限設置於下列場所:

  • 騎樓
  • 庇廊
  • 戶外空間
  • 寄放於他人之營業場所、執業場所或類似處所
💡 Hour Jungle 的話

簡單說:不能放在「純住宅」裡面。如果你想把販賣機放在自家客廳⋯⋯那是不行的。

涉及稅目說明

一、營業稅

💡 Hour Jungle 的話

不管你是公司還是個人,只要經營販賣機,都要辦理營業登記!這跟開一間店是一樣的道理。

稅籍登記規定

  • 開始營業前,須向機器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營業登記
  • 填報「自動販賣機放置處所及營業台數申報表」
  • 申報內容包含:販賣機數量、種類、機器編號、放置處所
  • 無須就各台販賣機放置處所逐一辦理稅籍登記
什麼意思?

就是說:你只要在你家(或公司)附近辦一次稅籍登記就好,不用每台機器的放置地點都去辦一次。但你要「申報」每台機器放在哪裡。

機器標示規定

這個很重要!每台機器都要貼!

每台販賣機須於明顯位置標示下列資訊:

  • 營業人名稱
  • 營業地址
  • 統一編號
  • 聯絡電話
  • 設備編號
💡 Hour Jungle 的話

很多人不知道要貼這個,結果被國稅局稽查時發現沒貼,直接開罰。標示可以做成貼紙,貼在機器明顯處。

統一發票開立方式

營業人類型 課稅及開立方式
使用統一發票者(公司組織) 按實際收款金額逐台彙總開立發票,備註欄應註明設備編號、計數器起訖號碼及「彙開」字樣
查定課稅者(小規模獨資合夥) 依自動計數器之計數號碼由稽徵機關查定課徵
須逐筆開立發票之情形
  • 銷售食品或飲料
  • 收取停車場費用
  • 販賣機本身具備列印統一發票功能
為什麼食品飲料要逐筆開發票?

因為食品飲料是「消費者會想要發票」的商品(可以報帳、可以對獎)。其他商品(如夾娃娃機的娃娃)就不用逐筆開,可以彙總開。

二、娛樂稅

💡 Hour Jungle 的話

如果你的販賣機有「娛樂性質」,除了營業稅,還要繳「娛樂稅」!最常見的就是夾娃娃機。

應課稅範圍

具有娛樂性質之自動販賣機須課徵娛樂稅,例如:

  • 卡片自動販賣機
  • 選物販賣機(俗稱夾娃娃機)

免課稅範圍

一般商品販賣機,如販售報紙、飲料等,不具娛樂性質,無須課徵娛樂稅。

為什麼夾娃娃機要繳娛樂稅?

因為夾娃娃機的本質是「娛樂」而不是「購物」。你付錢是為了「玩」(享受夾的過程),不是純粹為了「買」那個娃娃。稅法認為這屬於「娛樂」行為,所以要繳娛樂稅。

販賣機種類代碼對照表

代碼 販賣機種類
1 商品販賣機(食品、飲料以外)
2 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
3 勞務販賣機(兒童騎乘機)
4 勞務販賣機(自助洗衣)
5 勞務販賣機(卡拉 OK、KTV 亭)
6 勞務販賣機(其他類型)
7 商品販賣機(食品)
8 商品販賣機(飲料)
9 商品販賣機(食品及飲料)
A 停車場自動繳費機
0 其他(須於備註欄說明)

變更申報規定

機器增減或搬家都要報!
  • 營業台數增減或放置處所有變更時
  • 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 向營業人所在地稽徵機關報備
💡 Hour Jungle 的話

很多人以為「機器搬家不用講」,結果被查到,不只要補稅,還要罰款。只要機器有異動,15 天內一定要報備!

寄放他人處所之規定

💡 Hour Jungle 的話

如果你的販賣機是放在別人的店裡(例如便利商店門口),你跟店家之間要簽合約,而且課稅方式會根據你們的分帳方式不同!

契約要求

  • 雙方應訂立書面契約
  • 契約內容應載明雙方權利義務(包含分帳比率、租金數額或補貼金額等)

課稅對象認定

經營方式 課稅對象
分帳經營 雙方各就其分帳營業額分別課稅
支付場地使用費 寄放者列為租金支出;場地提供者依規定課徵營業稅或扣繳所得稅
無契約且無法查明實際經營者 推定為場地提供者或供電者所經營
沒簽合約的風險

如果你跟店家沒有簽合約,國稅局查到的時候,會直接認定是「店家在經營」,由店家來繳稅和罰款。很多店家因此被連累。

應檢附文件

  1. 自動販賣機放置處所租賃契約書影本
  2. 自動販賣機放置處所申報書表
  3. 印鑑補正資料(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登記之營業人如非以工商憑證登入者)

相關法規依據

  • 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稽徵要點
  • 民國 74 年 1 月 21 日發布
  • 民國 110 年 10 月 22 日修正(台財稅字第 11004647342 號令)

重要注意事項

常見被罰的原因
  1. 販賣機放置處所如有變更,須於 15 日內完成報備
  2. 營業人應妥善保存自動計數器紀錄,以備稽徵機關查核
  3. 使用電子發票者,應配備能正確讀取共通性載具條碼之掃描設備

稽徵機關資料蒐集運用

國稅局怎麼知道你有販賣機?

他們會蒐集這些資料:

  • 販賣機廠商的銷售紀錄(你跟誰買機器)
  • 出租業者的承租人資料(你跟誰租機器)
  • 各營業人的營業台數、放置處所、銷售貨物種類

稽徵機關會蒐集下列資料並通報相關單位:

  • 販賣機產製或進口業者之銷售資料
  • 販賣機出租業者之承租人資料
  • 各營業人之營業台數、放置處所、銷售貨物種類

常見問題

Q1:我只有一台販賣機,也要登記嗎?

是的!只要有營業行為,不管幾台都要登記。

Q2:夾娃娃機的娛樂稅稅率是多少?

115 年 5 月 22 日娛樂稅法修正生效後,「具娛樂性之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列在財政部公告的課稅項目,法定稅率上限 25%,實際徵收率由各縣市自訂(且縣市得停徵),請向當地稅務局確認(更新:2026-10-20)。

Q3:販賣機壞了不營業,還要繳稅嗎?

如果確定停止營業,要向國稅局報備「停止使用」。不然稽徵機關會繼續認定你在營業。

相關參考資料

實務案例

案例:小許擺 3 台夾娃娃機沒貼標示被罰

情境:小許在夜市附近租了一間店面,放了 3 台夾娃娃機。他有辦理營業登記,但機器上沒有貼公司名稱、統編等標示。 問題:國稅局稽查時發現 3 台機器都沒有按規定貼標示,每台各罰 1,500 元,合計 4,500 元。 處理:我們協助小許製作標示貼紙(含公司名稱、地址、統編、電話、設備編號),貼在每台機器的明顯位置,並向國稅局繳納罰款。 結論:每台販賣機都要在明顯位置貼標示,包含公司名稱、統編、地址、電話、設備編號。做成貼紙不到 100 元,但沒貼的罰款至少 1,500 元。

案例:阿忠跟便利商店合作放飲料機沒簽合約

情境:阿忠經營飲料販賣機,把一台機器寄放在便利商店門口。雙方口頭約定每月付 3,000 元場地費,但沒簽書面合約。 問題:國稅局來查,因為沒有合約無法確認「誰是經營者」,直接推定便利商店是經營者,便利商店因此被要求補繳營業稅。 處理:便利商店很不滿,要求阿忠負責。我們協助雙方補簽書面合約,載明場地費金額、分帳方式等,並向國稅局說明實際經營者是阿忠。最後稅務責任釐清,但便利商店已經不太想繼續合作。 結論:販賣機寄放在他人場所,一定要簽書面合約。沒合約的話,國稅局會把稅算在場地提供者(便利商店)頭上,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Hour Jungle 的建議

經營販賣機看起來簡單,但稅務規定很多!建議:

  1. 開始營業前,先辦好稅籍登記
  2. 每台機器都要貼好標示
  3. 機器有異動,15 天內報備
  4. 跟場地提供者簽好合約

不確定怎麼處理?把你的情況告訴我們,我們幫你規劃!


更新:2026-10-20,依據 https://www.tax.ntpc.gov.tw/dl-7088-07453de8768443beaf22f0e173d220ac.html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為一般性說明,不構成個案稅務或法律意見;實際以財政部、國稅局、勞動部、勞保局、健保署等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