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是很多老闆搞不清楚的東西。簡單說:你付錢給別人的時候,要先幫政府扣一部分稅,再幫對方繳給國稅局。
這個制度叫做「就源扣繳」——在錢「流出去」的源頭就把稅扣起來,確保政府收得到稅。
什麼是扣繳?
以前沒有扣繳制度的時候,政府要等到年底才能向每個人收稅。但很多人報稅時會「忘記」一些收入,或者乾脆不繳稅就消失了。
所以政府想了一個辦法:在錢給出去的時候,就先扣一部分。這樣不管收錢的人之後怎麼做,政府已經先收到稅了。
這就是「就源扣繳」——在源頭就把稅扣起來!
扣繳義務人
只要是公司付出去的錢,公司就是扣繳義務人,要負責扣繳稅款!
| 情況 | 扣繳義務人 |
|---|---|
| 公司付薪水給員工 | 公司(負責人) |
| 公司付租金給房東 | 公司(負責人) |
| 公司付勞務費給接案者 | 公司(負責人) |
| 公司發股利給股東 | 公司(負責人) |
| 公司付利息給債權人 | 公司(負責人) |
扣繳義務人的責任
| 責任 | 說明 |
|---|---|
| 按時扣繳稅款 | 給錢時就要扣 |
| 按時繳納稅款 | 次月 10 日前繳給國稅局 |
| 開立扣繳憑單 | 給收款人作為報稅憑證 |
| 年度申報 | 每年 1/31 前完成申報 |
扣繳率表
居住者(一年在台灣住滿 183 天)
一年內在台灣待滿 183 天(約 6 個月)就是「居住者」。計算方式是累計天數,不一定要連續。
| 所得類別 | 扣繳率 | 起扣點 | 備註 |
|---|---|---|---|
| 薪資所得 | 5% | 月薪約 4 萬 | 依薪資表計算 |
| 利息所得 | 10% | 2 萬元 | 銀行存款利息等 |
| 股利所得 | — | — | 不扣繳,併入綜所稅申報 |
| 租賃所得 | 10% | 月租 2 萬 | 超過 2 萬才要扣 |
| 執行業務所得 | 10% | 2 萬元 | 律師、會計師、設計師等 |
| 競技競賽獎金 | 10% | 2 萬元 | 獎金、獎品 |
非居住者(一年在台灣住未滿 183 天)
因為非居住者可能離開台灣不回來,政府怕收不到稅,所以扣繳率比較高。
| 所得類別 | 扣繳率 | 備註 |
|---|---|---|
| 薪資所得 | 6% / 18% | 以「最低工資 1.5 倍」為界(115 年為 44,250 元):≤ 44,250 元扣 6%、> 44,250 元扣 18%(更新:2026-10-20) |
| 利息所得 | 15% / 20% | 依來源區分 |
| 股利所得 | 21% | 盈餘分配 |
| 租賃所得 | 20% | 房租收入 |
| 執行業務所得 | 20% | 專業服務報酬 |
| 權利金 | 20% | 技術授權等 |
常見扣繳情況詳解
1. 薪資所得
| 情況 | 處理方式 |
|---|---|
| 月薪低於起扣點 | 可以不扣繳 |
| 月薪高於起扣點 | 按薪資扣繳表計算 |
| 年終獎金 | 按 5% 扣繳 |
| 三節獎金 | 按 5% 扣繳 |
2. 租金所得
| 給付對象 | 扣繳率 | 二代健保 |
|---|---|---|
| 居住者(台灣人房東) | 10% | 2.11% |
| 非居住者(外國人房東) | 20% | — |
範例:月租 30,000 元給台灣人房東
| 項目 | 金額 |
|---|---|
| 月租金 | NT$ 30,000 |
| 扣繳所得稅(10%) | NT$ 3,000 |
| 扣繳二代健保(2.11%) | NT$ 633 |
| 實際支付房東 | NT$ 26,367 |
3. 執行業務所得
適用對象:
- 律師、會計師
- 醫師、技師
- 設計師、顧問
- 其他專業人員
| 給付對象 | 扣繳率 |
|---|---|
| 居住者 | 10% |
| 非居住者 | 20% |
4. 股利所得
| 股東身份 | 處理方式 |
|---|---|
| 居住者(個人) | 不扣繳,股東自己併入綜所稅申報 |
| 非居住者(個人) | 就源扣繳 21% |
| 境外公司 | 就源扣繳 21% |
申報期限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必須在每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年度申報(最重要)
| 項目 | 期限 |
|---|---|
|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 | 每年 1 月 31 日前 |
| 股利憑單申報 | 每年 1 月 31 日前 |
平時繳款
| 項目 | 期限 |
|---|---|
| 扣繳稅款繳納 | 給付次月 10 日前 |
即時申報(給付國外時)
| 項目 | 期限 |
|---|---|
| 給付國外勞務或服務 | 給付日起 10 日內 |
| 給付國外權利金 | 給付日起 10 日內 |
因為外國人拿到錢可能就出境了,所以要在 10 天內趕快申報。
扣繳憑單
什麼是扣繳憑單?
扣繳憑單就是「證明你幫對方扣了多少稅」的文件。你要開給收錢的人,讓他知道被扣了多少、以後報稅可以抵。
憑單類型
- 薪資所得扣繳憑單
- 利息所得扣繳憑單
- 租賃所得扣繳憑單
- 執行業務所得扣繳憑單
- 股利憑單
開立與寄發時程
| 項目 | 期限 |
|---|---|
| 向國稅局申報 | 1 月 31 日前 |
| 寄發給所得人 | 2 月 15 日前 |
未依規定扣繳的處罰
| 違規 | 處罰 |
|---|---|
| 應扣未扣 | 補繳稅款 + 罰鍰(未扣稅額 1 倍以下) |
| 遲繳 | 加計滯納金(每逾 3 日加徵 1%,最高 10%;稅捐稽徵法 §20,自 111/1/1 修正) |
| 未申報 | 罰鍰 1,500 元起 |
| 憑單未寄發 | 每張罰 1,500 元 |
有公司付了 100 萬的設計費給設計師,但忘記扣繳。結果被國稅局查到,除了要補繳 10 萬的稅款,還被罰了 5 萬的罰鍰。
扣繳時點
什麼時候要扣繳?錢付出去的那天就要扣!不是月底,不是年底,是「給錢的那天」。
| 所得類型 | 扣繳時點 |
|---|---|
| 薪資 | 每月發放時 |
| 利息 | 給付時 |
| 股利 | 分配時 |
| 租金 | 給付時 |
| 勞務報酬 | 給付時 |
常見問題
Q1:付錢給個人一定要扣繳嗎?
看金額和所得類型:
- 薪資:有起扣點,低於起扣點可以不扣
- 租金:月租超過 2 萬才要扣
- 勞務費:超過 2 萬通常都要扣
Q2:付錢給公司要扣繳嗎?
不用!扣繳只適用於付錢給「個人」的情況。付錢給公司,對方會開發票給你,不用扣繳。
Q3:扣繳完的錢怎麼繳給國稅局?
- 填寫「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
- 繳款期限:次月 10 日前
- 繳款方式:臨櫃、ATM、網銀
Q4:忘記扣繳怎麼辦?
趕快補扣補繳!越早處理,罰則越輕。
相關參考資料
實務案例
情境:「未來科技有限公司」每月支出:員工薪資 5 萬(1 人)、辦公室租金 35,000 元(房東是個人)、外包 LOGO 設計費 80,000 元(付給設計師個人)。 問題:每月要代扣多少稅?分別怎麼處理? 計算:
- 薪資 50,000 元:依薪資扣繳表,約扣 5% = 2,500 元
- 租金 35,000 元(> 2 萬門檻):
- 所得稅 = 35,000 × 10% = 3,500 元
- 二代健保 = 35,000 × 2.11% = 739 元
- 設計費 80,000 元(> 2 萬門檻,執行業務所得):
- 所得稅 = 80,000 × 10% = 8,000 元
- 二代健保 = 80,000 × 2.11% = 1,688 元 每月代扣合計:所得稅 14,000 元 + 健保 2,427 元 = 16,427 元 結論:所得稅 14,000 元要在次月 10 日前繳國稅局,健保 2,427 元次月底前繳健保局。年底 1/31 前要開立 3 張扣繳憑單(薪資、租賃、執業所得各一張)。
情境:「全球貿易有限公司」請了一位美國籍顧問來台演講 3 天,支付顧問費 150,000 元。該顧問當年在台灣待不到 183 天(非居住者)。公司付完錢後 2 個月才想到要申報。 問題:扣繳率多少?逾期會怎樣? 分析:
- 非居住者的執行業務所得扣繳率 = 20%(比居住者的 10% 高一倍)
- 給付國外勞務,要在付款日起 10 天內申報繳納 計算:
- 應扣繳稅額 = 150,000 × 20% = 30,000 元
- 逾期 2 個月(約 60 天)的滯納金:每逾 3 日加徵 1%、最高 10%(稅捐稽徵法 §20,自 111/1/1 起適用)
- 60 ÷ 3 = 20 次 × 1% = 20%,但上限 10% → 實際 = 30,000 × 10% = 3,000 元
- 另可能加罰應扣未扣稅額 1 倍以下罰鍰 = 最高 30,000 元 結論:原本只要繳 30,000 元的稅,拖了 2 個月變成最多要付 30,000 + 3,000 + 30,000 = 63,000 元。付錢給外國人一定要記得「10 天內」申報,錯過代價很大。
扣繳看起來複雜,但規則其實很固定。
最重要的是:付錢給個人,記得扣繳;扣完的稅,下個月 10 號前繳掉;年底 1 月 31 日前申報憑單。
做到這三點就沒問題了!不確定要不要扣,先問我們就對了。
更新:2026-10-20,依據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q-and-a/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withheld-rule/rule/NM11B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