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開行號還是公司?」這是我們每天都會被問到的問題。
很多人以為差別只是「大小」,其實最關鍵的差別是責任歸屬——行號要負「無限責任」,公司只負「有限責任」。這個差別可能影響你的房子、車子、存款能不能保住!
一分鐘搞懂差別
| 你的情況 | 建議選擇 |
|---|---|
| 小生意、試水溫、營業額小 | 行號 |
| 認真做、有夥伴、需要保護個人財產 | 有限公司 |
| 要找投資、未來想上市 | 股份有限公司 |
名稱規則大不同
| 組織類型 | 名稱格式範例 | 名稱保護範圍 |
|---|---|---|
| 行號 | ○○商店、○○商行、○○企業社 | 只在同一縣市不能重複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全國不能重複 |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全國不能重複 |
📜 為什麼有這個差別?
這要從「商業登記」和「公司登記」的歷史說起。
早期台灣的商業活動規模較小,多是地方性的店家。政府認為「商店」的影響範圍有限,所以只要求在同一縣市內不能重複。
但「公司」是現代商業組織,可能全國甚至全球營運,所以需要全國統一的名稱保護,避免消費者混淆。
這個差別很重要!如果你開的是「行號」叫「幸福商行」,別人可以在隔壁縣市開一家一模一樣的名字。但如果是「公司」,全國就只有你能用這個名字。
核心差異:法人 vs 非法人
公司是法律上的「獨立個體」(法人),有自己的權利義務。 行號不是法人,在法律上就是「老闆本人」。
🏛️ 什麼是「法人」?
法人就是法律創造出來的「虛擬人」。就像你是一個人,公司也是一個「人」——它可以:
- 用自己的名義簽約
- 用自己的名義買賣財產
- 用自己的名義告人或被告
- 擁有自己的財產和債務
💰 法人的實際影響
| 情況 | 行號 | 公司(法人) |
|---|---|---|
| 賺了 100 萬 | = 老闆賺了 100 萬 | ≠ 股東賺了 100 萬 |
| 欠人家 300 萬 | = 老闆欠人家 300 萬 | ≠ 股東欠人家 300 萬 |
| 被告侵權 | 老闆被告 | 公司被告(股東不一定) |
公司賺錢,股東要等到發放股利之後才算賺到。 公司欠錢,股東最多只賠掉投資的錢(有限責任)。
但行號不一樣——行號賺的、欠的,通通都是老闆個人的!
最重要的差別:債務責任
| 組織類型 | 責任範圍 | 白話意思 |
|---|---|---|
| 行號 | 無限清償責任 | 公司欠的錢,老闆要用個人財產還 |
| 有限公司 | 以出資額為限 | 公司欠的錢,最多賠掉你投資的錢 |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出資額為限 | 公司欠的錢,最多賠掉你投資的錢 |
💡 用故事來理解
情境:你開了一家店,進了 100 萬的貨,結果賣不出去,欠供應商 100 萬。
如果是行號: 供應商可以來跟你「個人」要錢。你的存款、房子、車子,都可能被拿去抵債。
如果是有限公司: 供應商只能向「公司」求償。如果公司沒錢,他們也不能動你個人的財產。你最多就是損失當初投資公司的錢。
📜 為什麼會有「有限責任」這個概念?
這個制度源自 1855 年英國的《有限責任法》。
當時工業革命正盛,很多人想投資工廠。但工廠可能失火、爆炸、倒閉,投資人很怕賠到傾家蕩產。
為了鼓勵投資,英國政府設計了「有限責任」制度:投資人最多只賠投資的錢,不用賠更多。
這個制度大大鼓勵了資本投入,可以說沒有有限責任,就沒有現代資本主義。
⚠️ 責任上限為什麼重要?實際案例
但意外總是會發生。問題往往出在:員工疏失、上下游廠商、產品瑕疵。 這時候,「責任上限」就決定了你會賠多少。
案例 1:食品業
你開了一家食品加工廠,賣給下游餐廳。某天,原料供應商送來的食材被污染,但你不知道。結果消費者吃了之後食物中毒,有人住院、有人提告。
- 如果是行號:消費者可以告你「個人」,要求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懲罰性賠償。你的房子、存款、車子都可能被查封。
- 如果是公司:消費者告的是「公司」。如果公司資產不夠賠,你個人的財產不會被動到。
案例 2:產品含電池
你賣的產品裡有鋰電池(行動電源、電動車、玩具)。某天電池爆炸,燒傷消費者,甚至引發火災燒掉別人的房子。
- 如果是行號:房子燒掉的賠償可能是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你個人要負全部責任。
- 如果是公司:公司負責賠償。如果公司賠不起,可以聲請破產。你個人最多損失投資的錢。
做食品、賣有電池的產品、經手高價商品、涉及人身安全的行業...... 這些情況,我們強烈建議開公司而不是行號。不是說會出事,而是萬一出事,要有保護自己的機制。
資本額規定
| 項目 | 行號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 最低資本額 | 法無明定 | 法無明定 | 法無明定 |
| 資本證明 | 銀行存款餘額證明(免會計師簽證) | 一律需會計師簽證(公司法 §7) | 一律需會計師簽證(公司法 §7) |
公司(有限/股份有限)的設立、增資、減資登記一律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不論金額大小。別再相信網路上「資本額以下免簽證」的謠言。行號則不需要會計師簽證,銀行存款餘額證明即可。
很多人以為開公司一定要「很多資本」,其實法律沒有規定最低資本額。1 元也可以開公司!
但是,資本額太低會影響銀行往來、客戶信任,實務上還是建議準備足夠的營運資金。
股東人數與年齡限制
| 項目 | 行號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東人數 | 獨資 1 人 / 合夥 2 人以上 | 1 人以上 | 自然人 2 人以上;或政府/法人股東 1 人(公司法 §128-1) |
| 負責人年齡 | 須成年 | 須成年 | 須成年 |
| 一般股東年齡 | 須成年 | 可為未成年 | 可為未成年 |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
傳統上股份有限公司需要 2 位以上發起人,並設立「董事會」和「監察人」制度:
- 至少 3 位董事(互相監督)
- 至少 1 位監察人(監督董事)
這是為了建立「公司治理」機制,避免一人獨大。
2018 年公司法修正後,依公司法第 128-1 條,政府或法人股東 1 人即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且可不設董事會、不設監察人。這是為了鼓勵企業集團投資設立子公司。
所以正確說法是:
- 自然人股東:至少 2 人
- 政府或法人股東:1 人即可
組織轉換限制
| 現有組織 | 可以變成 | 不可以變成 |
|---|---|---|
| 行號 | — | 有限公司(只能另開新公司) |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行號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有限公司、行號 |
簡單說:可以「升級」,不能「降級」。
如果你現在開行號,之後想變成公司,只能重新設立一家公司,不能直接「轉換」。
稅務差異
| 項目 | 行號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 營業稅率 | 5% | 5% | 5% |
| 營所稅率 | 無(併入個人綜所稅) | 20% | 20% |
| 統一發票 | 可申請免用 | 一定要用 | 一定要用 |
| 暫繳申報 | 無 | 9 月暫繳 | 9 月暫繳 |
| 盈餘分配 | 全部算老闆個人所得 | 可選擇分配或保留 | 可選擇分配或保留 |
| 未分配盈餘 | — | 加徵 5% | 加徵 5% |
📜 行號的稅務優勢:小規模營業人
如果你的營業額不大,行號有一個公司沒有的優勢: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發票)的好處:
| 項目 | 小規模營業人(行號) | 一般營業人(公司) |
|---|---|---|
| 營業稅率 | 1%(查定課稅) | 5% |
| 營業稅申報 | 免申報(國稅局寄單繳款) | 每 2 個月申報一次 |
| 營所稅 | 無(併入個人綜所稅) | 20% |
| 記帳費 | 通常免收 | 每月 【這邊輸入報價】 |
| 行政成本 | 極低 | 較高 |
申請條件: 每月營業額不超過 20 萬、營業面積不能太大、需經國稅局核定。
- 銷售貨物每月 10 萬元以下(原 8 萬,2025-01-01 起調高)
- 銷售勞務每月 5 萬元以下(原 4 萬,114/1/1 起調高(更新:2026-10-20))
- 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以上者仍必須使用統一發票(這個門檻沒變)
詳見 免用統一發票繳稅規定
📊 稅務試算:年營業額 800-1,500 萬是分水嶺
假設你的營業額是 1,200 萬,純益率 6%(淨利 72 萬):
情況 A:開公司
- 營所稅:72 萬 × 20% = 14.4 萬
- 如果發股利,還要繳個人綜所稅(股利所得)
- 未分配盈餘還要加徵 5%
情況 B:開行號
- 72 萬直接併入個人綜所稅
- 適用稅率可能只有 12%(假設其他所得不高)
- 稅額 ≈ 8.6 萬
結論: 通常年營業額在 800 萬至 1,500 萬之間是分水嶺,需依個人所得狀況個案計算。低於這個區間行號多半划算,高於這個區間則公司分離課稅較有利。不要只看營業額,還要一併考量業主其他所得來源。
稅務划算不代表適合開行號。如果你的行業有責任風險(食品、電池、高價商品),公司的「有限責任」保護可能比省稅更重要。
哪種比較省稅?簡易判斷
| 年度淨利 | 建議組織型態 | 原因 |
|---|---|---|
| 低於 100 萬 | 行號較省 | 個人綜所稅率 5-12% < 營所稅 20% |
| 100-300 萬 | 行號可能較省 | 邊際稅率接近,但行號少一層稅 |
| 300-500 萬 | 要計算比較 | 看個人其他所得多少 |
| 500 萬以上 | 公司可能較省 | 個人最高稅率 40% > 營所稅 20% |
稅務規劃很複雜,不同情況結論不同。最好找專業的記帳士或會計師討論!
設立難易度與費用
| 項目 | 行號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 程序複雜度 | ⭐ 簡單 | ⭐⭐ 普通 | ⭐⭐⭐ 複雜 |
| 設立時間 | 3-5 天 | 2-3 週 | 2-3 週 |
| 設立費用 | 較低 | 中等 | 較高 |
| 經營成本 | 低(可免記帳費) | 中(每月記帳費) | 高(記帳 + 開會成本) |
🎯 三個面向幫你決定:債務、責任、稅務
我們建議客戶從這三個面向來思考,自己做出最適合的判斷。
面向一:債務(公司欠錢,誰要還?)
| 問題 | 行號 | 公司 |
|---|---|---|
| 公司欠錢還不出來 | 老闆個人財產拿去抵 | 最多賠掉投資的錢 |
| 生意失敗負債累累 | 房子車子可能被查封 | 個人財產不受影響 |
| 想東山再起 | 難,因為個人信用毀了 | 可以,個人信用不受影響 |
你的情況:
- ✅ 生意很穩、不太可能欠錢 → 行號 OK
- ⚠️ 需要大量進貨、賒帳 → 考慮公司
- ⚠️ 做 B2B、往來金額大 → 強烈建議公司
面向二:責任(出事了,誰要賠?)
| 問題 | 行號 | 公司 |
|---|---|---|
| 產品出問題傷人 | 老闆個人賠 | 公司賠(有限責任) |
| 員工闖禍 | 老闆可能要賠 | 公司負責 |
| 被告侵權 | 告老闆個人 | 告公司 |
你的情況:
- ✅ 做服務業、低風險 → 行號 OK
- ⚠️ 食品業、餐飲業 → 強烈建議公司
- ⚠️ 產品有電池、馬達、高溫 → 強烈建議公司
- ⚠️ 經手高價商品 → 強烈建議公司
- ⚠️ 有員工 → 考慮公司
面向三:稅務(哪個繳比較少?)
| 年營業額 | 行號 | 公司 | 建議 |
|---|---|---|---|
| < 240 萬 | 小規模 1% | 營所稅 20% | 行號划算 |
| 240-800 萬 | 併入綜所稅 | 營所稅 20% | 多數行號划算 |
| 800-1300 萬 | 併入綜所稅 | 營所稅 20% | 要算才知道 |
| > 1300 萬 | 綜所稅可能 30%+ | 營所稅 20% | 公司可能划算 |
你的情況:
- ✅ 營業額小、想省行政成本 → 行號
- ✅ 個人所得不高 → 行號在稅務上通常划算
- ⚠️ 已經有高薪、其他所得高 → 公司可能划算
- ⚠️ 想保留盈餘再投資 → 公司(但未分配要加徵 5%)
📊 綜合評估表
| 你的情況 | 債務風險 | 責任風險 | 稅務考量 | 建議 |
|---|---|---|---|---|
| 小吃攤、早餐店 | 低 | 中 | 行號省 | 行號 or 公司皆可 |
| 網拍、代購 | 低 | 低 | 行號省 | 行號 |
| 食品加工、餐廳 | 中 | 高 | 要算 | 公司 |
| 賣 3C、電池產品 | 中 | 高 | 要算 | 公司 |
| 接政府標案 | 中 | 中 | 公司省 | 公司 |
| 找投資人 |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稅務只是其中一個面向! 很多人只看稅,忘了看責任風險。
如果你的行業有出事的可能(食品、電池、高價商品),那「有限責任」的保護,可能比省幾萬塊的稅更重要。
萬一出事,房子被查封、存款被凍結,那些省下的稅根本不夠賠。
如何選擇適合的組織型態?
✅ 適合開「行號」的情況
- 經營規模小、業務單純(小吃店、服飾店、網拍)
- 想要設立程序簡便、成本低
- 營業額不高,想申請免用發票
- 了解並願意承擔無限責任
✅ 適合開「有限公司」的情況
- 需要有限責任保護,隔離個人與公司風險
- 股東人數較少(1 人也可以)
- 未來可能想轉型為股份有限公司
- 需要對外展現公司形象
✅ 適合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況
- 經營規模較大、股東人數多
- 有公開發行或上市上櫃計畫
- 股權交易需求頻繁
- 需要正式的公司治理架構
決議方式比較
| 組織類型 | 決議依據 | 重大事項同意 |
|---|---|---|
| 行號 | 負責人獨斷 / 合夥契約書 | 全體合夥人同意 |
| 有限公司 | 股東同意書 | 全體股東同意 |
| 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東會 + 董事會決議 | 依決議事項不同門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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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組織型態是創業的第一個重要決定。不確定的話,先跟我們聊聊你的規劃,我們會給你最適合的建議!
更新:2026-10-20,依據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network-transaction-taxtation-area/q-an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