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工具箱 登入
法規知識庫/發票抵扣營業稅規定
法規知識庫發票抵扣營業稅規定
稅務實務

發票抵扣營業稅規定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
💡 Hour Jungle 的話

「這張發票可以報公司嗎?」——這大概是我們被問最多的問題之一!

很多老闆以為「有打統編就可以抵稅」,其實沒那麼簡單。有些發票打了統編也不能抵,有些沒打統編反而可以!

這篇會告訴你:什麼可以抵、什麼不能抵、為什麼規定是這樣。搞懂這些,可以省很多冤枉稅!


營業稅基本概念

為什麼叫「營業稅」?

營業稅其實是「消費稅」的一種,只是台灣習慣叫它「營業稅」。

它的設計邏輯是:你賣東西收到的稅,減掉你買東西付出去的稅,差額交給國家。

所以你付給供應商的進項稅額,是可以拿來「抵扣」銷項稅額的!

營業稅是一種消費稅,又稱轉價稅,稅率為 5%。

申報期間

  • 每 2 個月申報一次
  • 申報月份: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 15日以前

逾期申報罰則

情況 處罰
未如期申報 滯報金 1,200 - 12,000 元;怠報金 3,000 - 30,000 元(營業稅法 §49)
未如期繳納稅金 每 3 日加徵 1%、最高 10%(稅捐稽徵法 §20,自 111/1/1 修正);一個月後送法院強制執行

營業稅計算公式

應繳營業稅 = [銷項發票 - (進項發票 - 不得扣抵之進項發票)] × 5%

計算範例

假設榮發有限公司某期:

  • 銷項發票:130,000 元
  • 進項發票:100,000 元

計算:(130,000 - 100,000) × 5% = 1,500 元

如果進項大於銷項,差額可留抵下期扣抵。

💡 Hour Jungle 的話

很多新創公司剛開始進貨多、銷售少,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這時候不用繳稅,還會有「留抵稅額」可以抵之後的稅!


可扣抵進項憑證

扣抵原則

三大原則,缺一不可!
  1. 我國憑證:台灣開的發票
  2. 應稅憑證:含有營業稅的(免稅發票不行)
  3. 有公司抬頭/統一編號(車票例外)

可扣抵憑證種類

憑證類型 說明
統一發票 購貨、進貨、勞務
公用事業發票 水、電、瓦斯(有打統編)
高鐵/火車票 載有稅額
海關代徵進口營業稅繳納證 進口貨物
進(銷)退折讓證明單 退貨/折讓

各項費用可扣抵情況

💡 Hour Jungle 的話

這張表很重要!建議收藏起來,每次報帳前對照一下。

簡單記憶法:「自己爽的不能扣」——請客吃飯、送禮、員工福利、自用小車...這些通通不能扣!

費用項目 不可扣抵 可扣抵
固定資產 自用乘人小汽車、電視冰箱(特殊行業除外) 電腦、冷氣、貨車、客貨兩用車(需行照影本)
裝潢修繕 - 裝潢、空調工程發票
進貨 - 進貨、工程款、預付款、定金發票
薪資支出 薪資、津貼、獎金 工資、粗工發票
租金支出 融資租賃乘人小汽車、私人停車場 營業租賃辦公室、倉庫發票(需租約)
旅費 - 出差相關(需差旅報告單)
運費 - 宅配、快遞、貨運發票
郵電費 電話網路(無統編)、郵資 電話網路(有統編)
交際費 餐費、禮品、娛樂(營業稅法§19①③) -
職工福利 康樂活動、旅遊、禮品(營業稅法§19①④) -
水電瓦斯 無統編 有統編
保險費 勞保費、健保費 團保、產險、火險、車險
雜項購置 - 價格未達8萬或耐用年限未達2年之設備
伙食費 - 3,000元內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

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

為什麼有些進項不能扣?

政府設計這些限制,主要是防止:

  1. 公物私用(買車給自己開、請朋友吃飯)
  2. 不當避稅(把個人消費塞進公司帳)
  3. 灰色地帶(說是業務用,其實是自己用)

根據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以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1. 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憑證
  2.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政府捐獻除外)
  3. 交際應酬用
  4. 酬勞員工個人
  5. 自用乘人小汽車

特別注意事項

員工相關支出

💡 Hour Jungle 的話

常有人問:「公司買給員工的東西,到底哪些可以扣、哪些不行?」

關鍵在於:是「工作必需」還是「福利」?

  • 工作必需(制服、辦公用品)→ 可以扣
  • 福利(生日禮物、旅遊)→ 不能扣
項目 是否可扣抵 依據
茶葉、衛生紙(供全體員工使用) 可以 財政部75.10.3函
員工伙食(主副食品、水電瓦斯) 不可 財政部75.10.2函
工作制服、工作鞋 可以(限工作場所穿著) 財政部75.4.10函
員工康樂活動、旅遊、生日禮品 不可 財政部75.7.3函
員工宿舍租金 可以(符合條件) 財政部2021.9.9令

員工宿舍扣抵條件

  1. 未限制供一定層級以上員工使用
  2. 非屬酬勞員工性質
  3. 為集中或統一管理員工目的
  4. 水電瓦斯費仍不得扣抵

出差交通費

員工出差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可憑收據或票根影本申報扣抵:

進項稅額 = 當期票價總計金額 ÷ (1 + 5%) × 5%

尾數不滿1元按四捨五入計算。


常見錯誤案例

私人消費抵公司稅

這是國稅局的「最愛」查核項目!
  • 國稅局重點查核項目
  • 查核範圍:百貨公司、量販店、超市、便利商店、服飾、餐飲、珠寶、化妝品、家電
  • 被查獲需補稅 + 漏稅額 5 倍以下罰鍰(營業稅法 §51;實務上初犯約 1-3 倍)
  • 查核期間可回推 5 年
實際案例

我們看過有客戶週末帶家人去百貨公司購物,全部打公司統編。 結果被國稅局追查,補稅加罰款超過 50 萬。

那些「順便打統編」省的稅,根本不夠付罰款的!

虛報進項稅額

  • 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 5倍以下罰鍰
  • 可能被停止營業

相關連結


重要提醒

購物時將公司和個人消費分別開立發票,避免錯誤遭受處罰。 限額交際費、個人消費不打統編,可參加統一發票兌獎。


實務案例

案例:裝潢新辦公室的進項全部抵扣

情境:「明日設計有限公司」搬新辦公室,花了以下費用(皆含稅,已取得三聯式發票打統編):裝潢工程 420,000 元、辦公桌椅 63,000 元、冷氣安裝 84,000 元、電腦 3 台 126,000 元、員工搬家慶祝餐會 15,750 元。 問題:哪些進項可以扣抵營業稅? 分析:

  • 裝潢工程:420,000 ÷ 1.05 × 5% = 20,000 元 → 可扣抵
  • 辦公桌椅:63,000 ÷ 1.05 × 5% = 3,000 元 → 可扣抵
  • 冷氣安裝:84,000 ÷ 1.05 × 5% = 4,000 元 → 可扣抵
  • 電腦 3 台:126,000 ÷ 1.05 × 5% = 6,000 元 → 可扣抵
  • 慶祝餐會:15,750 ÷ 1.05 × 5% = 750 元 → 不可扣抵(員工福利) 計算:可扣抵進項稅額 = 20,000 + 3,000 + 4,000 + 6,000 = 33,000 元 結論:裝潢、設備、冷氣、電腦都是營業用途,進項全部可抵。但慶祝餐會屬於「酬勞員工」,750 元不能抵。小提醒:電腦單價超過 8 萬要列固定資產提折舊,這裡每台 42,000 元未超過,歸「雜項購置」即可。
案例:老闆週末購物打統編被查

情境:陳老闆週末帶家人去百貨公司,買了名牌包 35,000 元、兒童鞋 3,500 元、化妝品 8,000 元,通通打公司統編開三聯式發票,想拿來扣抵營業稅。 問題:被國稅局查到會怎樣? 分析:

  • 名牌包、兒童鞋、化妝品 = 明顯個人消費,非營業用途
  • 違反營業稅法第 19 條: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不得扣抵
  • 這些品項正是國稅局重點查核的「異常進項」類別 計算罰則:
  • 虛報進項稅額 = (35,000 + 3,500 + 8,000) ÷ 1.05 × 5% = 2,214 元
  • 補稅 = 2,214 元
  • 罰鍰 = 漏稅額 5 倍以下(營業稅法 §51;實務上初犯常見 1-3 倍)= 約 2,214 ~ 11,070 元
  • 典型情況:補稅 2,214 + 罰鍰 6,642 = 8,856 元
  • 如果 5 年內多次這樣做,累計金額會很可觀 結論:陳老闆想省的營業稅才 2,214 元,被罰可能要付 8,856 元。國稅局跟百貨公司、量販店有勾稽系統,個人消費打統編非常容易被抓。週末購物就別打統編了,還可以留著對獎。

Hour Jungle 的提醒

「能抵」跟「該抵」是兩回事。

有些發票雖然「技術上可以抵」,但風險很高。不確定的時候,問我們就對了! 省那一點點稅,不值得冒被罰款的風險。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為一般性說明,不構成個案稅務或法律意見;實際以財政部、國稅局、勞動部、勞保局、健保署等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