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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知識庫/台北市公司設立地址審查說明
法規知識庫台北市公司設立地址審查說明
公司設立

台北市公司設立地址審查說明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
💡 Hour Jungle 的話

如果你要在台北市設立公司,這篇一定要看!台北市是全台灣唯一強制要求「地址審查」的縣市。很多人不知道這個規定,結果跑了好幾趟還是被退件。提早準備,可以省下很多時間。

適用情形

為什麼台北市這麼嚴格?

台北市是首都,人口密集、商業活動頻繁。為了維護都市秩序和居民生活品質,市政府對商業登記地址有較嚴格的審查機制。這個制度從 1990 年代就開始實施了,目的是確保每個營業場所都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和建築法規。

凡公司或行號設立於台北市,遇下列情況須辦理地址審查:

  1. 公司行號新設立
  2. 營業項目新增
  3. 公司地址遷移

餐飲業附加規定

💡 Hour Jungle 的話

這是 2023 年的新規定,很多人還不知道。如果你要經營餐飲業,申請時會被「順便」審查是否可以賣酒。這是為了加強酒類營業的管理。

自 112 年 7 月 1 日 起,若營業項目包含以下業別,預查時須一併查詢「F501050 飲酒店業」:

  • F501060 餐館業
  • F203020 菸酒零售業

應備文件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為什麼需要建物謄本?

建物謄本記載了這間房子的「法定用途」,例如是住宅、辦公室、還是店鋪。政府需要確認你要經營的業務,跟這間房子的法定用途相符。如果用途不符,可能無法設立公司。

申請方式

  • 至當地地政事務所申請
  • 提供公司設立地址即可辦理
  • 無須屋主親自申請

效期與注意事項

項目 說明
有效期限 申請日起 3 個月內
逾期後果 須重新申請,並補繳審查費 NT$1,000
額外等待 再等 7-10 天審查時間
💡 Hour Jungle 的話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要 3 個月內的謄本?」這是因為房屋的狀況可能會變化(例如被查封、產權移轉等),政府要確保資料是最新的。建議你在準備好其他資料後,再去申請謄本,避免等待期間過期。

務必留意效期

建物謄本若超過 3 個月會被退件,需重新申請並重付費用。


審查流程

1. 準備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
   ├── 至地政事務所申請
   │   (告知設立地址即可)
   │
   ▼
2. 將文件傳送給承辦人
   │
   ▼
3. 至台北市政府網站送審
   │
   ├── 網址:https://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
   │
   ▼
4. 等待審查(約 7-10 個工作天)
   │
   ▼
5. 審查通過後即可辦理設立登記
💡 Hour Jungle 的話

這個等待時間是無法加速的,請把它計入你的創業時程規劃。如果你急著開始營業,建議提早 2-3 週開始準備地址審查。


審查費用

情況 費用
首次送審 含於代辦費內
謄本過期重送 NT$1,000(加收)

地址選擇建議

為什麼商業區和辦公室用途最理想?

台北市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很嚴格。商業區本來就是設計給商業活動使用的,辦公室用途也明確允許營業。如果你的地址是住宅區或住宅用途,可能需要額外的變更手續,甚至無法設立某些類型的公司。

理想條件

  • 土地使用分區:商業區
  • 建物用途:辦公室

不宜設立的情況

狀況 風險
住宅區 + 敏感行業 可能遭拒或被檢舉
使用執照用途不符 審查不通過
僅供「辦公室使用」(部分特定行業) 須確認是否符合規定

相關法規參考

須強制審查之營業項目

詳見 台北市須強制審查之營業項目

特種行業管理

依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辦理


常見問題

💡 Hour Jungle 的話

以下是我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Q1:建物謄本過期怎麼辦?

需至地政事務所重新申請,會產生額外費用(NT$1,000)及等待時間。

建議:在確定要設立公司後再申請謄本,避免因為準備其他資料而讓謄本過期。

Q2:可以用房屋稅單代替嗎?

不可以。台北市規定須提供「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房屋稅單只能證明「誰在繳稅」,但建物謄本可以證明「這間房子的法定用途是什麼」。

Q3:租屋可以設立公司嗎?

可以,但需取得房東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且地址須符合使用分區規定。

記得請房東簽「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這是必備文件。

Q4:住家可以登記公司嗎?

視土地使用分區與營業項目而定。若為敏感性行業,住宅區通常無法通過審查。

一般的諮詢服務、軟體開發等「不會有客人上門」的行業,通常可以在住家設立。但餐飲、零售、按摩等需要「營業場所」的行業就不行。

Q5:審查未通過怎麼辦?

需更換符合規定的地址重新申請,或調整營業項目後再送審。

沒通過的原因通常是:地址的使用分區不符合營業項目、建物用途不符、或是距離學校太近(針對嫌惡行業)。弄清楚原因後再決定對策。


相關參考資料

實務案例

案例:小方建物謄本過期多花 1,000 元

情境:小方 1 月申請了建物謄本,打算在台北市中山區設立餐飲公司。但因為找合適的廚師和裝潢規劃,拖到 5 月才送地址審查。 問題:建物謄本有效期限只有 3 個月,1 月申請的謄本到 5 月已經過期,被退件要求重新提供。 處理:重新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加收 1,000 元重送審查費,又多等了 8 個工作天。原本預計 6 月開業,拖到 7 月才完成設立。 結論:建物謄本建議在「確定要送件的前一週」再去申請,避免因為其他準備作業拖延而過期。

案例:阿國餐廳地址審查被要求加查飲酒店業

情境:阿國想在台北市大安區開一間義式餐廳,營業項目登記「F501060 餐館業」。他以為地址審查只需查餐館業。 問題:112 年 7 月新規定,營業項目含餐館業或菸酒零售業者,預查時須一併查詢「F501050 飲酒店業」。阿國不知道這個新規定,被要求補查。 處理:補送飲酒店業的預查申請,多等了 5 個工作天。 結論:台北市的規定常有更新,送件前建議先打電話到商業處(02-2720-8889)確認最新要求,或委託熟悉台北市規定的專業人士代辦。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為一般性說明,不構成個案稅務或法律意見;實際以財政部、國稅局、勞動部、勞保局、健保署等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