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在台北市設立公司,這篇一定要看!台北市是全台灣唯一強制要求「地址審查」的縣市。很多人不知道這個規定,結果跑了好幾趟還是被退件。提早準備,可以省下很多時間。
適用情形
台北市是首都,人口密集、商業活動頻繁。為了維護都市秩序和居民生活品質,市政府對商業登記地址有較嚴格的審查機制。這個制度從 1990 年代就開始實施了,目的是確保每個營業場所都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和建築法規。
凡公司或行號設立於台北市,遇下列情況須辦理地址審查:
- 公司行號新設立
- 營業項目新增
- 公司地址遷移
餐飲業附加規定
這是 2023 年的新規定,很多人還不知道。如果你要經營餐飲業,申請時會被「順便」審查是否可以賣酒。這是為了加強酒類營業的管理。
自 112 年 7 月 1 日 起,若營業項目包含以下業別,預查時須一併查詢「F501050 飲酒店業」:
- F501060 餐館業
- F203020 菸酒零售業
應備文件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建物謄本記載了這間房子的「法定用途」,例如是住宅、辦公室、還是店鋪。政府需要確認你要經營的業務,跟這間房子的法定用途相符。如果用途不符,可能無法設立公司。
申請方式
- 至當地地政事務所申請
- 提供公司設立地址即可辦理
- 無須屋主親自申請
效期與注意事項
| 項目 | 說明 |
|---|---|
| 有效期限 | 申請日起 3 個月內 |
| 逾期後果 | 須重新申請,並補繳審查費 NT$1,000 |
| 額外等待 | 再等 7-10 天審查時間 |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要 3 個月內的謄本?」這是因為房屋的狀況可能會變化(例如被查封、產權移轉等),政府要確保資料是最新的。建議你在準備好其他資料後,再去申請謄本,避免等待期間過期。
建物謄本若超過 3 個月會被退件,需重新申請並重付費用。
審查流程
1. 準備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
├── 至地政事務所申請
│ (告知設立地址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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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將文件傳送給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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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至台北市政府網站送審
│
├── 網址:https://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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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等待審查(約 7-10 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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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審查通過後即可辦理設立登記
這個等待時間是無法加速的,請把它計入你的創業時程規劃。如果你急著開始營業,建議提早 2-3 週開始準備地址審查。
審查費用
| 情況 | 費用 |
|---|---|
| 首次送審 | 含於代辦費內 |
| 謄本過期重送 | NT$1,000(加收) |
地址選擇建議
台北市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很嚴格。商業區本來就是設計給商業活動使用的,辦公室用途也明確允許營業。如果你的地址是住宅區或住宅用途,可能需要額外的變更手續,甚至無法設立某些類型的公司。
理想條件
- 土地使用分區:商業區
- 建物用途:辦公室
不宜設立的情況
| 狀況 | 風險 |
|---|---|
| 住宅區 + 敏感行業 | 可能遭拒或被檢舉 |
| 使用執照用途不符 | 審查不通過 |
| 僅供「辦公室使用」(部分特定行業) | 須確認是否符合規定 |
相關法規參考
須強制審查之營業項目
特種行業管理
常見問題
以下是我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Q1:建物謄本過期怎麼辦?
需至地政事務所重新申請,會產生額外費用(NT$1,000)及等待時間。
建議:在確定要設立公司後再申請謄本,避免因為準備其他資料而讓謄本過期。
Q2:可以用房屋稅單代替嗎?
不可以。台北市規定須提供「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房屋稅單只能證明「誰在繳稅」,但建物謄本可以證明「這間房子的法定用途是什麼」。
Q3:租屋可以設立公司嗎?
可以,但需取得房東的「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且地址須符合使用分區規定。
記得請房東簽「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這是必備文件。
Q4:住家可以登記公司嗎?
視土地使用分區與營業項目而定。若為敏感性行業,住宅區通常無法通過審查。
一般的諮詢服務、軟體開發等「不會有客人上門」的行業,通常可以在住家設立。但餐飲、零售、按摩等需要「營業場所」的行業就不行。
Q5:審查未通過怎麼辦?
需更換符合規定的地址重新申請,或調整營業項目後再送審。
沒通過的原因通常是:地址的使用分區不符合營業項目、建物用途不符、或是距離學校太近(針對嫌惡行業)。弄清楚原因後再決定對策。
相關參考資料
實務案例
情境:小方 1 月申請了建物謄本,打算在台北市中山區設立餐飲公司。但因為找合適的廚師和裝潢規劃,拖到 5 月才送地址審查。 問題:建物謄本有效期限只有 3 個月,1 月申請的謄本到 5 月已經過期,被退件要求重新提供。 處理:重新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加收 1,000 元重送審查費,又多等了 8 個工作天。原本預計 6 月開業,拖到 7 月才完成設立。 結論:建物謄本建議在「確定要送件的前一週」再去申請,避免因為其他準備作業拖延而過期。
情境:阿國想在台北市大安區開一間義式餐廳,營業項目登記「F501060 餐館業」。他以為地址審查只需查餐館業。 問題:112 年 7 月新規定,營業項目含餐館業或菸酒零售業者,預查時須一併查詢「F501050 飲酒店業」。阿國不知道這個新規定,被要求補查。 處理:補送飲酒店業的預查申請,多等了 5 個工作天。 結論:台北市的規定常有更新,送件前建議先打電話到商業處(02-2720-8889)確認最新要求,或委託熟悉台北市規定的專業人士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