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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知識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法規知識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法規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實際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
法規概要

規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許可登記、業務管理及技師簽證制度,提升工程技術服務品質。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注意:本檔案原有爬蟲資料有誤(抓到工業區社區用地法規),已依正確法規重寫。


重點整理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定義

提供工程技術服務(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技術諮詢等)之公司。

2. 設立許可

  • 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登記
  • 限公司組織型態
  • 董事長或代表人應由執業技師擔任

3. 技師簽證制度

核心要求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承接業務,應交由執業技師負責辦理;所為之圖樣及書表,應由該執業技師簽署並依法辦理簽證。

  • 各科技師僅能辦理本科業務
  • 簽證即為技師對其專業判斷負法律責任
實務重點

技師簽證是核心義務——所有圖樣及書表必須由執業技師親自簽署。實務上常見的違規是「借牌簽證」(非該技師設計卻由其簽章),一旦工程出事故,簽證技師須負完全法律責任,包括刑事過失。

4. 年度報告

  • 每年度結束之次日起 6 個月內,檢具年度業務報告書送主管機關備查

5. 變更登記

  • 登記事項、董事或代表人變更,應於變更事由發生次日起 30 日內申請變更許可

6. 禁止事項

  • 不得將登記證出租、出借與他人使用
  • 不得借用未具資格者名義執行業務

7. 罰則重點

  • 未經許可經營:處 25 萬~125 萬元 罰鍰
  • 出租出借登記證:廢止許可
  • 技師違反簽證規定:依技師法處分
實務重點

年度業務報告書逾期未送者,主管機關得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停止承接政府機關委託案件。對以公共工程為主要業務的顧問公司影響重大。


實務案例

案例:顧問公司出借登記證遭廢止許可

情境:「宏達工程顧問公司」將登記證出借給未具許可的「建宏設計事務所」,由建宏以宏達名義承攬 3 件公共工程設計案,合約金額共計 2,500 萬元。審計機關查核工程案件時發現實際執行者非宏達公司人員。 處理:依本條例禁止將登記證出租、出借之規定,主管機關認定違規事實明確。 結果:宏達公司被廢止許可登記,負責人 3 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建宏事務所負責人依未經許可經營規定被裁處 80 萬元罰鍰。

案例:非本科技師簽署專業圖說遭懲戒

情境:某工程顧問公司承攬一件大型機電工程設計案,因公司無電機技師,由土木技師張志偉代為簽署機電設備圖說。施工中發生配電系統設計瑕疵,造成工期延誤 3 個月。 處理:依本條例及技師法規定,各科技師僅能辦理本科業務。土木技師簽署機電工程圖說屬越科簽證。 結果:張志偉被技師懲戒委員會處停止業務 1 年;顧問公司另須賠償業主因工期延誤之損害。


相關法規

  • 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 技師法
  • 營造業法 — 營繕工程施工管理

內容整理至 2026-10-20,為一般性說明,不構成個案稅務或法律意見;實際以財政部、國稅局、勞動部、勞保局、健保署等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請洽會計師或記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