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 本篇為國稅局講義或特定年度整理,部分金額為當年度數字;各年度最新金額見 稅務事實清單。
1. 加值型營業稅率
- 稅率:5%-10%(暫定 5%)
- 由行政院定之
2. 一般企業
- 稅率:5%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3. 外銷企業
- 稅率:0%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 亦可申請每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4. 免稅企業
- 稅率:免課徵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5. 小規模營業人(月營收未達 20 萬)
| 類型 | 稅率 | 申報方式 |
|---|---|---|
| 視障按摩業 | 1% | 每 3 個月查定繳納 |
| 性質特殊免申報行業(理髮業、沐浴業、計程車業) | 1% | 每 3 個月查定繳納 |
6. 農產品批發小規模營業人
- 稅率:0.1%
- 申報:每 3 個月查定繳納一次
- 小規模營業人免申報營業稅及營所稅
- 查定繳納按年收入 6% 併入營利所得課徵
查定繳納與申報繳納
查定繳納
| 頻率 | 適用對象 | 備註 |
|---|---|---|
| 每月 | 特種飲食業 | 可選擇申報 or 查定 |
| 每季(每 3 個月) | 小規模、視障、性質特殊、農產品、典當業 | 典當業可選擇申報 or 查定 |
申報繳納
- 每月 → 外銷零稅率
營業稅申報計算
季收入 × 1% or 0.1%
- 進項稅額 10%(自行申報,只有小規模、視障、性質特殊、農產品)
= 應納 or 留抵
申報及繳納期間
| 項目 | 1-3 月 | 4-6 月 | 7-9 月 | 10-12 月 |
|---|---|---|---|---|
| 進項稅額申報 10% | 4/5 前 | 7/5 前 | 10/5 前 | 1/5 前 |
| 何時寄稅單 | 4/30 前 | 7/31 前 | 10/30 前 | 1/31 前 |
| 何時繳納 | 5/1-5/10 | 8/1-8/10 | 11/1-11/10 | 2/1-2/10 |
計算範例
大大商行每月查定營收 15 萬,該期申報進項稅額 2 萬,求當期營業稅? 答:2,500 元
大大商行每期查定營收 50 萬,該期申報進項稅額 2 萬,求當期營業稅? 答:3,000 元
大大商行每月查定營收 7 萬,該期申報進項稅額 2 萬,求當期營業稅? 答:免徵(未達起徵點:貨物 8 萬/月、勞務 4 萬/月)
彙總比較表
| 項目 | 小規模 | 視障 | 性質特殊 | 農產品 | 典當業 | 特種飲食 |
|---|---|---|---|---|---|---|
| 申報 or 查定 | 查 | 查 | 查 | 查 | 申 or 查 | 申 or 查 |
| 幾個月查一次 | 3 | 3 | 3 | 3 | 3 | 1 |
| 稅率 | 1% | 1% | 1% | 0.1% | 5% | 15%/25% |
| 可否扣抵進項稅額 10% | 可 | 可 | 可 | 可 | 不可 | 不可 |
實務重點
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貨物 8 萬/月、勞務 4 萬/月)者免徵營業稅。但請注意:一旦月銷售額達 20 萬元以上,國稅局會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須改為雙月申報(401/403 表),不再適用查定課徵。從查定改為使用發票是不可逆的重大轉變,會計處理複雜度大增。
一般營業人每 2 個月為一期申報,但外銷企業因為適用零稅率,常有大量留抵稅額可退,可向國稅局申請改為「每月申報」,加速退稅。對現金流緊張的外銷中小企業而言,這是非常實用的節流手段。
小規模營業人若自行取得進項發票並主動申報,只能扣抵進項稅額的 10%(而非全額)。例如進項稅額 2 萬元,只能扣抵 2,000 元。且申報期限為每季度的次月 5 日前,比一般營業人的申報時程更早,務必留意。
7. 銀行保險業
| 業務類型 | 稅率 | 類型 |
|---|---|---|
| 本業 | 5% | 非加值型 Ch4-2 |
| 非本業 | 5% | 加值型 Ch4-1 |
| 再保 | 1% | 非加值型 Ch4-2 |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8. 其他金融(證券、信託、期貨、典當業)
| 業務類型 | 稅率 | 類型 |
|---|---|---|
| 本業 | 2% | 非加值型 Ch4-2 |
| 非本業 | 5% | 加值型 Ch4-1 |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 典當業可申請每 3 個月查定繳納
- 金融業機構營業稅應將其稅率 2% 以內,提撥金融特別準備金
- 金融機構營業稅計算:
- A. 未改變申報方式(404 申報書)→ 進項稅額全部不可扣抵
- B. 已改變申報方式(403 申報書)→ 進項稅額中,不可扣抵比率不可扣抵
不可扣抵比率公式
$$\text{不可扣抵比率} = \frac{\text{本業 + 再保 + 免稅} - \text{土地}}{\text{全部銷售額} - \text{土地}}$$ (小數第二位以下全捨)
金融業計算範例
本期有下列銷售額及進項稅額:
- 利息收入 658 萬、手續費 22 萬
- 保管箱租金收入 100 萬、出售土地 300 萬
- 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額 220 萬、進項稅額 40 萬
未改變申報方式:應納稅額 39 萬元 已改變申報方式:應納稅額 33.8 萬元
9. 特種飲食業(夜總會、有 2 人以上娛樂節目)
- 稅率:15%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 亦可申請每月申報繳納
10. 特種飲食業(酒家、有人陪侍茶室 or 咖啡廳、酒吧)
- 稅率:25%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 亦可申請每月申報繳納
特種飲食業,進項稅額一律不可扣抵
大大夜總會本期銷售額 100 萬,申報可扣抵進項稅額 10 萬,試計算當期營業稅? 答:15 萬元
11. 國際運輸
- 稅率:0%
- 申報:代理人載客貨出境,次期 15 日內申報繳納
國際運輸收入認列
| 運輸方式 | 客運 | 貨運 |
|---|---|---|
| 空運 | 第一站票價 or 運價 | 全部票價 or 運價 |
| 海運 | 全部票價 or 運價 | 全部票價 or 運價 |
航空業稅率說明
- 本島 ↔ 國外:適用國際運輸
- 本島 ↔ 離島:國內運輸
一班機自中正機場到新加坡:
| 航線 | 人數 | 票價 |
|---|---|---|
| 中正機場 → 香港 | 100 | 10,000 |
| 中正機場 → 新加坡 | 150 | 25,000 |
| 香港 → 新加坡 | 200 | 20,000 |
試計算航空公司銷售額:250 萬元
12. 外國企業銷售勞務給營業人
- 用於 Ch4-1:免徵
- 用於 Ch4-2:5%
- 申報:買受人給付報酬,次期 15 日內申報繳納
13. 外國企業銷售勞務給境內自然人
- 稅率:5%
- 申報:外國企業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 有代理人:代理人向營業所在地國稅局申報繳納
- 無代理人:自行向台北國稅局申報繳納
- 外幣換算:按雙月底台銀即期買入匯率換算(無即期買入匯率,按現金買入匯率計算)
- 外國電商銷售勞務給境內自然人 → 外國電商(年度未達 48 萬免繳)
14. 外國表演事業
- 稅率:5%
- 申報:表演結束後 15 日內申報繳納(如提早離境者,為離境日)
- 條件:同地表演不超過 30 天
- 9/10 表演結束,9/28 離境 → 9/25 前申報繳納
- 9/10 表演結束,9/18 離境 → 9/18 前申報繳納
15. 中古車行
- 稅率:5%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進項扣抵規定
向 Ch4-2 營業人 or 個人購買車輛,可於銷售月份按該輛設算扣抵
$$\text{進項稅額} = \frac{\text{成本}}{1.05} \times 5%$$
但上限不超過銷項稅額
中古車行交易流程
| 來源 | 類型 | 發票情況 |
|---|---|---|
| 個人 or 特種 | Ch4-2 | 沒有發票(無進項) |
| 公司 | Ch4-1 | 有發票(有進項) |
中古車行計算範例
| 購入方 | 購入金額 | 出售月份 | 出售對象 | 出售金額 | 銷項申報月份/稅額 | 進項申報月份/稅額 |
|---|---|---|---|---|---|---|
| 個人 | 84 萬 | 6 月份 | 小小公司 | 105 萬(含稅) | 5-6 月 / 5 萬 | 5-6 月 / 4 萬 |
| 個人 | 94.5 萬 | 8 月份 | 個人 | 60 萬(未稅) | 7-8 月 / 3 萬 | 7-8 月 / 3 萬 |
| 大大公司 | 40 萬(未稅) | 6 月份 | 小小公司 | 52.5 萬(含稅) | 5-6 月 / 2.5 萬 | 1-2 月 / 2 萬 |
| 大大公司 | 63 萬(含稅) | 8 月份 | 個人 | 42 萬(未稅) | 7-8 月 / 2 萬 | 1-2 月 / 3 萬 |
向 James 購入 BMWX5 共計 210 萬元,且經過整理銷售於 Alan
- 157.5 萬元:扣抵進項稅額 7.5 萬元,營業稅 0 元
- 273 萬元:扣抵進項稅額 10 萬元,營業稅 3 萬元
16. 進口營業稅計算(由海關代徵)
計算公式
- 進口稅捐 = 關稅完稅價格 × 進口稅率
- 進口總成本 = 貨物成本 + 運費 + 保險費
- 貨物稅 = 貨物稅完稅價格 × 貨物稅稅率
- 貨物稅完稅價格 = 關稅完稅價格 + 進口稅捐
- 營業稅 = 營業稅完稅價格 × 5%
- 營業稅完稅價格 = 關稅完稅價格 + 進口稅捐 + 貨物稅 or 菸酒健康捐
進口營業稅完稅價格組成
| 貨物類型 | 關稅完稅價格 | 進口稅捐 | 貨物稅 | 菸酒稅 | 健康捐 |
|---|---|---|---|---|---|
| 一般貨物 | V | V | V | ||
| 進口洋煙 | V | V | V | V | |
| 進口洋酒 | V | V | V |
進口營業稅計算範例
某公司進口貨物經海關核定之完稅價格為 500 萬元,進口稅捐為 100 萬元,商港服務費 20 萬元,貨物稅 120 萬元,其營業稅額為多少元? 答:36 萬元
甲公司進口洋煙完稅價格為 500,000 元,關稅 69,000 元,菸酒稅 5,900 元,菸酒健康福利捐為 5,000 元,依營業稅法規定,甲公司應繳納多少元的進口營業稅? 答:28,995 元
乙公司自國外進口商品一批,海關完稅價格為 3,000,000 元,進口稅捐 500,000 元,貨物稅稅率為 20%,乙公司對該批進口商品應繳納多少營業稅? 答:21 萬元
甲公司進口一輛汽車(排氣量為 3500 CC)未含關稅之價格為 400 萬元,進口關稅稅率為 17.5%,貨物稅稅率為 30%,其進口時應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為多少元? 答:30.55 萬元
17. 娛樂場所
- 稅率:5%
- 申報:每 2 個月為一期,次期 15 日申報繳納
- 發票可免開,但一定要報繳營業稅
營業稅計算
$$\text{票價} = \text{銷售額} + \text{營業稅}(\text{銷售額} \times 5%) + \text{娛樂稅}(\text{銷售額} \times \text{娛樂稅率})$$
(注意:電影自 115.05.22 娛樂稅法修正生效後已不課娛樂稅,本例僅示範舊制計算(更新:2026-10-20)) 電影院本期銷售電影票 2,000 張,每張票價 230 元,已知電影娛樂稅率 10%,試計算當期銷售稅額? 答:2 萬元
18. 押金設算息
計算公式
出租人為 Ch4-1(加值型) $$\text{押金設算每月銷售額} = \frac{\text{押金} \times \text{郵政一年期定儲利率} \times \frac{1}{12}}{1.05}$$
出租人為 Ch4-2(非加值型) $$\text{押金設算每月銷售額} = \text{押金} \times \text{郵政一年期定儲利率} \times \frac{1}{12}$$
未滿一個月免設算息
押金設算息範例
甲公司於 109 年 5 月 1 日向乙公司承租辦公室一間,每月租金 70,000 元(含營業稅),另付押金 210,000 元,假設當年 1 月 1 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為 2%,甲公司此項租賃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規定,109 年 5 月之進項稅額為若干? 答:3,350 元
若加值型營業人 107 年 1 月 1 日出租房屋,收取押金 20 萬元,假設當年 1 月 1 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為 1.26%,則每月押金部分應課徵營業稅之銷售額為多少? 答:200 元
乙公司出租房屋給丙公司,每月收取租金 36,750 元之外,另收取押金 500,000 元,假設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為 2%,則乙公司每月租金及押金合計之銷項稅額為何? 答:1,790 元(四捨五入至整位數)
丁公司為第四章第一節之營業人,若丁公司於 100 年 12 月 5 日出租其房屋取得押金收入 100 萬元,該年 1 月 1 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為 2.52%,試問丁公司 100 年應設算押金收入之銷售額為多少? 答:0(未滿一個月免設算息)
大發公司為第四章第一節之營業人,若大發公司出租其房屋取得押金收入 100 萬元,該年 1 月 1 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為 2.52%,試問甲公司每月押金收入之銷售額為多少? 答:2,000 元
某證券公司出租辦公室給甲公司,收取押金 126 萬元,若該證券公司將該筆押金購買定期存單存放於乙銀行,其利率為 2.5%,該年 1 月 1 日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為 3.5%,則該證券公司每月應設算租金收入若干元? 答:3,675 元
19. 總分支機構
稅籍登記原則
- 營業稅採屬地主義 → 只要營業場所有營業行為,就要做稅籍登記
總公司在台中,有下列營業場所構,試問要做幾處設籍登記?
- 台中有 3 處、新北有 2 處、高雄有 3 處、上海有 2 處、日本有 2 處
- 台北有 4 處、台南有 1 處、金門有 1 處、香港有 2 處
答:15 個營業登記(境外不計)
申報方式
A. 總機構總繳(總公司向營業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 總公司申報個別銷售額及進項憑證,但不繳納
- 分公司申報個別銷售額及進項憑證,但不繳納
- 總公司申報合併銷售額及進項憑證且繳納
B. 個別申報繳納
- 總公司申報個別銷售額及進項憑證,且繳納
- 分公司申報個別銷售額及進項憑證,且繳納
20. 其他規定
事前事後 vs 登記報備
| 時機 | 登記(稅籍登記) | 報備 |
|---|---|---|
| 事前 | 開始營業前 | 停業前、復業前 |
| 事後 | 變更事項 or 合解轉廢(發生日起算 15 日) | — |
- 如有欠稅情事,除提供擔保品外,不可辦理變更登記
- 但合併、增資、營業地址及營業種類等變更,不在此限
核定期限
- 營業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次日起算 6 個月內核定
- 如逾期申報,應於受理次日起算 6 個月內核定
定價規定
- 應稅貨物定價應內含營業稅
- 逾期未改正,處新台幣 1,500~15,000 罰鍰
更新:2026-10-20,依據 https://www.tax.ntpc.gov.tw/dl-7088-07453de8768443beaf22f0e173d220ac.html